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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通知严禁猕猴桃生产用膨大剂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4日 15: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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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

  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在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

  通知指出,我省秦岭北麓是猕猴桃优生区和主产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猕猴桃面积和产量稳步增加,品质不断提升,产业快速发展,我省猕猴桃在国内外市场已占据一定地位。但在果业部门检查中,发现部分果农在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的现象有所抬头。使用膨大剂会导致果品外形畸变,品质下降,贮藏期和货架期缩短,烂果率增多,造成果品市场声誉受损,影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猕猴桃产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使用膨大剂对猕猴桃生产的危害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使用膨大剂。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工商、质监、公安、农业、果业等部门立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做到逐店不漏,逐村逐园严防、严查、严堵,绝不允许膨大剂流入市场、进入果园。要将清理整顿和净化农资市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各类生产、经销、使用膨大剂的违规行为,将膨大剂从市场上彻底清除。

  通知要求,要强化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猕猴桃产量和质量。产区各级政府要把禁止使用膨大剂作为推进猕猴桃产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扎实抓好膨大剂查禁工作,保证果品质量。工商、质监、公安、农业、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农资市场,为生产绿色安全果品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