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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一套一标价 四楼盘被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5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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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局检查78个楼盘明码标价情况,对9个违规楼盘开罚,不少市民大呼处罚额太低

  ■新快报记者 徐娜 通讯员 蓝岚 刘芳芳

  从6月1日至3日,市物价部门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市78个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有9个楼盘因标价不规范或乱收费被处罚,其中四个楼盘未按照要求进行“一套一标价”,因而被罚款5000元。不过,有不少市民大呼:罚5000元太少,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根本无震慑力。

  未明码标价被罚5000元

  据市物价局介绍,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楼盘都能够按照规定,公开公布全部预售房源,并把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公开标示出来。例如,位于增城市的锦绣御景国际楼盘,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但在检查中,物价局也发现了部分楼盘没有“一套一标价”。“部分楼盘虽有明码标价,但标价不规范或者标价内容不全。如有些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有些楼盘只标示了待售房屋的总价,未标示单价;未将待售房屋的户型、层高、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状态等标示出来;未对代收费项目的明细进行公示。还有的楼盘标价不实,与其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说。

  对于没有“一套一标价”的楼盘,物价局已经处以5000元的罚款。

  违规收费被责令退回

  在检查中,物价局还发现有四种违规收费的情况。物价局负责人表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物价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除了对不明码标价或者标价不实的房地产经营者处以5000元的罚款,物价局还对强制服务并收费、收取已取消的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房价之外另行收费等行为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已经勒令其退回违法所得,个别还可能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还了解到,部分楼盘有明码标价,但标价不规范,已被物价局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

  更多楼盘只是责令整改

  检查了78个楼盘,最后物价局公布了9个楼盘的10个违规事项。那么,是否其他的楼盘全部做到了“一套一标价”呢?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黄景生表示,除了公布的名单,还有更多的楼盘并未严格地明码标价,但情节较轻,物价局已勒令其进行整改。

  在6月1日记者随同物价局进行检查时,先后发现信华花园违规收取“律师见证费”、“富力公园28”楼盘未按规定表标出所有楼盘价格信息(详见本报6月2日A05版)。昨日,记者仔细对比了市物价局公布的楼盘名单,但没有找到“富力公园28”。这是为何呢?

  黄景生告诉记者,物价局后续对“富力公园28”进行了深入调查取证,发现对方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考虑到对方认错态度较好,因此物价局只是勒令其进行整改,并给予警告。黄景生说:“物价局还会回这个楼盘复查,如果到时还没有做好明码标价,我们就立即现场开罚。”他表示,像“富力公园28”这样被“勒令整改”、以后复查的楼盘,还有不少。

  检查发现四种违规收费猫腻

  猫腻1

  开发商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方面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如信华花园在购房者未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律师见证费,涉嫌强制服务并收费。

  猫腻2

  收取已取消的收费。个别开发商按13元/宗的标准向购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记费。

  猫腻3

  开发商自立项目,向购房者收取服务费、办证费等。

  猫腻4

  还有一些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补充协议,以合同的形式约定房价之外另行收取供水、供电、通讯等有关费用。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中第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