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查明码标价卖房 广州9楼盘违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5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实习生 郭翔 通讯员 蓝岚 刘芳芳)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了解到,从6月1日起,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全省实施。为此,省市物价局联合采取行动,展开了为期3天的专项执法大检查。

  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本次检查行动的查处结果。情况表明,在全市检查的78个楼盘中,共有9个楼盘存在10宗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新政的违规案件。

  违规楼盘乱收费“花样多多”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楼盘都能够按规定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并做好明码标价,把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公开标示出来。但仍有9个楼盘存在违规情况,包括信华花园、黄埔花园、百荣园、祈福都会花园、南沙奥园等。其中,信华花园两次榜上有名,该楼盘在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内容标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对外标示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且存在未经购房者委托,向购房者按每户500元的标准收取律师见证费的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有部分楼盘虽有明码标价,但标价不规范或是标价内容不全。有些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有些楼盘只标示了待售房屋的总价,未标示单价;未将待售房屋的户型、层高、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状态等标示出来;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对代收费项目的明细进行公示。

  同时,还存在标价不实的情况。如信华花园、黄埔花园等,在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内容标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对外标示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

  个别房地产商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方面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天河某楼盘在购房者未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律师见证费,涉嫌强制服务并收费。

  记者还发现,有些违规楼盘竟然收取已叫停的收费。如祈福都会花园按13元/宗的标准向购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记费。同时,部分楼盘还存在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行为,如向购房者收取服务费、办证费等。个别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补充协议,以合同的形式约定房价之外另行收取供水、供电、通讯等费用。

  物价部门将继续严惩违规楼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物价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一是对不明码标价或者标示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的房地产经营者,处以5000元的罚款;二是对虽有明码标价,但标价不规范的房地产经营者,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三是对强制服务并收费、收取已取消的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房价之外另行收费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广州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继续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各种形式强制收费和乱收费的经营者,切实规范广州房地产秩序。

  同时,市物价局也呼吁广大市民加强监督,一旦发现不明码标价或者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

  违规楼盘处理情况 (部分)

  楼盘名称

  信华花园

  黄埔花园

  百荣园

  信华花园

  祈福都会花园

  南沙奥园

  地址

  广深铁路南、生物药厂北侧地段

  黄埔区大沙地

  白云区广花四路、机场路交界处

  广深铁路南、生物药厂北侧地段

  花都区花山镇

  南沙区珠江东路

  违规事实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内容标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对外标示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

  同上

  没有标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未经购房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购房者按每户500元标准收取律师见证费

  公示交楼时,向购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记费每套13元,自立项目收取预交电费每套500元、预告登记费每套50元

  向购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记费个人每户18元,单位每户200元。把本应由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承担的地籍测绘费(每平方米1.9元)转嫁给购房者

  拟处理意见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

  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鉴于该楼盘尚未发生上述收费行为,责令改正

  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