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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致癌难有定论 国内研究亟需展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7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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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卫生组织首次认定手机可能致癌,但这并不是手机辐射安全问题的最后结论

  作为全球50亿用户必备的通讯工具,手机对健康的危险性一直众说纷纭。

  5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声明,认定使用手机会增加罹患癌症的风险,并将手机使用等同于铅、氯仿、汽车尾气、咖啡和咸菜,归为“可能致癌”(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一类。

  IARC的一个科学家小组,梳理手机辐射安全的研究,并在法国里昂总部会商一周之后,给出了上述结论。他们发现,手机使用者罹患神经胶质瘤和听觉神经瘤等脑癌的几率有所增加,对其他类型癌症则尚无定论。

  该机构负责人克里斯托弗维尔德(Christopher Wild)说,这一结论只是目前研究证据的总结,并非这个问题的最后结论。

  与其他常见癌症相比,神经胶质瘤和听觉神经瘤的发病率并不算高,IARC也未认定手机辐射就是致癌物。但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旗下机构首次给出不利于手机制造商和手机用户的正式结论,因而格外引人注目。

  可能致癌

  手机射频辐射的能量较低,无法导致电离,属于对人体损害较小的非电离辐射。手机的主要辐射源是天线,如今大多数手机的天线内置在手机之中,这样反而距离头部更近。

  即使是低剂量的辐射,长期使用情况下是否危害健康?因此,IARC组织了来自14个国家的31名科学家,对手机辐射安全方面的研究进行评估。

  美国南加州大学乔纳森萨米特(Jonathan Samet)博士是这个独立科学家小组的主席。他指出,现在的证据已经足以让IARC将手机辐射列为2B类致癌因素,即“可能致癌”。这意味着,目前只有有限的证据表明手机辐射存在让人致癌的可能,在动物实验中也有大量证明,但证据不是那么充分。

  IARC将物质的致癌风险从高到低,分为“致癌”“很可能致癌”“可能致癌”“不可分类”“可能不致癌”这几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一位专家告诉财新《新世纪》,“这是基于证据的分类,不是基于(致癌)强度的分类。”

  这位专家还表示,关于手机辐射的健康影响,过去的研究有些说有,有些说没有,IARC是对过去的研究结果进行了综合评价。

  IARC的评估报告将发表于7月1日出版的医学期刊《柳叶刀-肿瘤学》。维尔德说,有必要对长期、高密度使用手机的人群进行更多研究,在这些数据获得之前,人们应尽量使用免提设备、耳机或者发短信的方式,以减少手机对头部的辐射。

  对于IARC的说法,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国际无线通信协会并不是那么认同。这个行业组织发表声明称,“可能致癌”并不等于手机就会致癌,而且这一结论引用了存在偏见或缺陷的证据。更何况,在IARC的清单上,与手机享受同样级别待遇的还有咸菜和咖啡。

  维尔德在谈及发起手机辐射安全评估的初衷表示,现在使用手机的人太多了,用户希望知道到底有无风险。

  过去十几年中,最大的手机辐射安全研究项目正是由IARC组织,加拿大、日本等13个国家参与的Interphone。2010年10月,该项目在《国际流行病学杂志》发表论文称,并未发现手机增加神经胶质瘤和脑膜瘤的风险,而且也未发现随着通话次数和时长的增加,这种风险会增大。

  该项目认为,只有很少量的病例,在使用手机极为频繁的情况下,罹患神经胶质瘤的风险有所增加,但也很难定论。这是因为,各个国家的研究结果存在矛盾,而且大多使用了“可能导致”“大概存在风险”这样的字眼,难以判断其可信度。

  例如,2004年,参与Interphone研究的丹麦科学家并未发现长期(10年以上)和短期使用手机之间脑瘤发生几率的明显区别。但是,瑞典科学家2008年对相似人群的调查则显示,使用手机超过10年的人比普通人患上听觉神经瘤的几率高出20%。

  这些矛盾的出现,被认为与调查方法有关。被调查者需要回忆自己的手机使用方式,并与自身健康状况联系起来。

  更有甚者,有研究人员原本希望找到手机的危害,最后却得出手机有好处的结论。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研究人员对96只实验鼠进行数月的手机辐射,结果发现患有老年痴呆的实验鼠的认知能力反而有所提高。

  为了解决过去研究存在的矛盾,欧洲在2010年3月发起新的针对手机辐射长期影响的调查计划,名为COSMOS,准备对25万名18岁以上的手机使用者进行20-30年的连续跟踪。

  虽然在手机致癌问题上证据不足,但它对大脑产生影响是确凿无疑的。2011年2月,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所长诺拉沃尔考(Nora Volkow)发表文章指出,对47名志愿者脑部PET扫描结果显示,靠近手机天线的部位活动程度比关上手机时高出7%。沃尔考称,谁也无法预料这种情况一天发生两到三个小时,并且持续若干年,结果会怎样。

  如今,IARC的科学家小组评估了更多的研究文献,包括Interphone项目中最新的几篇论文,终于认定手机辐射“可能致癌”。

  该小组并未给出“可能致癌”的定量描述,只是援引了一项针对以前的手机使用者(截止于2004年)的研究。该研究发现在平均使用手机10年以上、且每天通话超过30分钟的人群中,罹患神经胶质瘤的风险增加了40%。

  中国尴尬

  作为世界上使用手机人群最大的国家,中国却很少有针对手机辐射是否存在危害的研究。Interphone、COSMOS这样的国际合作项目,也未包括中国。

  浙江大学生物电磁学实验室一位研究人员表示,他的一位同事刚刚拿到手机辐射安全的流行病学调查项目,要三到五年后才会开始,研究周期也会比较长。欧洲的项目投入高达2500万美元,而中国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投入。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崔晞教授说,中国这么多手机用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没有做过一次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

  崔晞在2009年发表了关于手机辐射对孕鼠及胎鼠脑组织神经递质影响的两篇论文,是他利用不足6万元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完成的。由于经费有限,他们的研究非常“原始”,只是将大鼠固定在相对狭窄的容器中,用通话中的手机照在它身上。这种方法的缺点显而易见:对大鼠全身照射,和手机对于人是通过耳部进行作用并不一样。

  他表示,如果研究手机没有危害,比较容易得到手机厂家的支持,反过来只能靠科研经费,而这方面的研究虽然关系民生,却很难申请到。

  尽管手机危害问题长时间没有定论,欧美国家对消费者保护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已从立法上要求对手机、辐射量有明确标识。

  2010年6月,美国旧金山市议会通过《手机辐射法》,规定该市手机零售商必须在手机店内标明并向顾客交代每款手机的辐射程度,违规者处以300美元罚款。当年10月,法国卫生部发布公报,要求商家从2011年4月起在所有销售点公布所售手机和其他无线电电子产品的辐射水平。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网站上,提供了市场上主要手机的辐射量数据,消费者可以在网站上输入自己手机的FCC码进行查询。此外,国外很多手机也会将辐射强度标在手机或者说明书上,而中国目前还没有这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