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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元得信用缓刑 银行信用保障有偿化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7日 15: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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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多家银行纷纷推出“信用保障”方面的服务:消费者每月花几元钱,就可获得银行给予的还款宽限期,逾期记录也不会进入个人征信系统。

  在个人信用记录越来越重要的今天,“信用保障”服务的推出,受到了一些不能及时还款的卡奴的欢迎。但也有市民质疑此举是用钱“买”信用,个人征信系统怎么成了银行赚钱的工具?

  花钱就可延期还款

  左伟(化名)是某行的客户。得知有“信用保障”这项服务后,准备去办理该项业务。左伟说他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极易延误还款。他坦言,如果没有按时还款,滞纳金和利息倒无所谓,关键是怕影响个人信用。左伟一些朋友就因个人信用问题,在按揭买房时遇到了麻烦。

  近日,记者就“信用保障”服务,咨询了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还款日之后,持卡者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还的话,逾期还款记录会上报给央行的。但是,如果持卡者办理了“信用保障”服务,则可以延期2天还款。客户在还款日后的2天内还款,不会有滞纳金、利息以及逾期记录带来的麻烦。这家银行 “信用保障”服务一个月收3元钱。除了可以延期还款外,该服务还给持卡者提供意外保险服务。

  一些银行提供的这类服务叫“用卡安全保障套餐”或“还款宝”服务。一家银行信用卡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信用卡持卡者付48元/年,即可在一年内享受还款日宽限2天和48小时失卡保障服务;另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人员表示,持卡者办理了该业务,则可以在还款日后延迟3天还款。这3天内不会产生滞纳金、利息,也不会影响持卡者的个人信用。该项业务的资费标准为每月5元。

  将无偿服务有偿化

  张先生是某国有银行省分行信用卡部相关负责人。在他看来,所谓的“信用保障”业务,其实只是这些银行为了扩大其中间业务收入,把本来应该无偿提供的服务,变成了有偿服务。

  据张先生介绍上述“信用保障”服务,在一些银行是免费的。在还款日后的一两天内还款,并不会产生滞纳金、利息和不良记录。其中的玄机在于如果银行不这样做,可能面临投诉风险。张先生解释说,比方持卡者的最后还款日是每个月的4号,但刚好这一天是周末,银行下班早,或者县城的客户这一天去还款时银行出现了故障,导致持卡者还不了款,这时就会出现纠纷。但银行出于担心持卡者知道此项内幕会延迟还款的考虑,并没有宣传这些内容。

  记者调查得知目前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开办免费延期还款申请服务,延期的时间一般为1至2天。部分大银行的信用卡还款时间由系统自动记录,一旦超出最迟还款日,系统会认定逾期还款。

  近日,记者就“信用保障”这一业务,来到了湖南省金融证券办采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你订制了该业务,属于银行与个人之间的协议,这样做也是可以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持卡者有逾期记录的话,交钱就可以消除逾期记录,(银行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工作人员认为就“信用保障”服务而言,持卡者的逾期记录并未产生,“信用保障”服务并不能视同为持卡者花钱“买”信用。

  律师:将削弱征信系统公信力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以有偿的方式放宽客户的违约追责期,只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及不违反强制性法律,从效益原则层面来看本无可厚非,但是因此而放宽了征信系统的收录门槛,由此产生的后果有待考量。

  李健认为,首先征信信息不是一家机构的信息,其他机构在征信信息共享时有权利获取最原始最客观的状态资料;其次征信信息收录本就应当是一个极其严格严肃的过程,这才会产生社会的公信力,而几元钱就可以获“缓刑”,这将大大降低其权威性和公信力。李健解读道,针对未开通服务的客户来说,不对等的征信系统收录底线,也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日后该征信信息适用于其他领域将产生更大的不公平。这种行为也将有可能为不法分子进行信用卡套现牟利行为,让出了更多的时间。

  媒体评论员杨国栋质疑,几天的逾期记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一规定本身就不太合理。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本意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而不是为了惩罚那些一时疏忽的信用卡持卡者。在普通市民的个人信用记录越来越详细的同时,银行自身的不良信用记录却没有得到同样对待。乱收费或多收费、流出假钞、银行员工内外勾结盗取储户存款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却少有银行因此受罚或是给储户相当于银行所收滞纳金同比例的赔偿,更别说是进入企业信用“黑名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