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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轻物流业税负 降低过路过桥收费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07: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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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和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便利停靠政策。加快发展粮食和棉花现代物流。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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