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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药材残留限量标准出台 硫黄熏蒸中药被严控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2日 11: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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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 近日,中药材粗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黄熏蒸的问题再次频繁出现,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为保证中药质量和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自前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明确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最高不得超过400mg/kg。

  据了解,使用硫黄熏蒸是一些中药材产地粗加工过程中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和干燥等。目前尚无简便易行且有效的替代方法。因此,现阶段对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控制宜分级限定。

  近日,为保证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下,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多次召集来自药品监管、药品检验、行业协会、科研院校、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典委员、专家及饮片生产、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对中药材硫黄熏蒸、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 HO)、国际法典委员会(CAC)、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等国际组织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的长期研究及监测数据,新标准规定山药、牛膝、粉葛、甘遂、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mg/kg。上述限量标准均在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的安全标准范围内。

  国家药典委员会自前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9日,根据意见确定后将正式发布执行。限量标准一旦正式发布,将作为中药生产、检验和监督的法定依据。

  背景介绍

  ●中药材经硫黄熏蒸后的残留物是什么?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答:一般来说,经硫黄熏蒸后的药材会残留少量的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类物质。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不致造成伤害。

  ●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实行分级管理,依据是什么?

  答:限量标准参考FAO/W 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对二氧化硫类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及国内食品添加剂限量规定,以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的长期研究及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