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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食品安全拿记者开刀?
盛翔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不正确的知识信息传播可能会演变为我国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比如那一些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6月14日中国网)。
“不正确的知识信息传播可能会演变为我国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始终关注食品安全的媒体记者而言,这实在是一顶很大的帽子,似乎所谓“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政府监管之过,倒是媒体报道之错。不能否认,确实有些年轻的记者,缺少专业知识又不够严谨,可能会在报道中出现一些低级的纰漏;但是,其中有多少属于唯恐天下不乱的“有意误导人民”,以至于并无监管新闻媒体之权的卫生部都要为此建立黑名单?
“很多媒体在报道时,将食品添加剂等同于非法的食品添加物”,这种无知的情形也许有(虽然我并未见过),但是经过媒体内部多道编审程序,肯定谈不上“很多”,而且公众也没那么愚蠢。人们所质疑的,不是为何允许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存在,而是,既然明确不能添加,为何还是让其添加了而且长期不被发现不被制止?
“没有关注到真正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而误把食品添加剂当成我们国家食品安全事件中最重要的问题。”关于这后一点指责,公众恐怕会有不同的看法,放眼所见,“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似乎还真不是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因素;恰恰相反,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大多离不开良知丧失的人为恶意,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不是没有标准就是没有检测。媒体并没有“把食品添加剂当成我们国家食品安全事件中最重要的问题”,而是把质检落后、监管落后、腐败失职、制度漏洞等,作为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问题,我想这并没有错。
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都与相关部门有意或无意的监管失职、工作失误有关。与之相比,媒体失误报道“制造”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别。更何况,与媒体保持更好沟通,尽快澄清失误报道,也是有关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而不应该只是站在权力的制高点,动不动就要建黑名单、动不动就要搞封杀——如果这样就能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媒体记者被列入黑名单的牺牲倒也值得,问题是有这种可能吗?食品安全事件肯定不会因黑名单的建立而减少,最多就是发生了但公众不知道而已。
治理食品安全反拿记者开刀,无权监管媒体却要建立黑名单,说白了就是以部门利益为中心的选择性接受舆论监督。黑名单好比一个屏蔽器,好听的声音留下,质疑的声音赶走;又好比一边说着欢迎媒体监督,一边又怒问“你替谁说话”。权力应该有宽容美德,宽容媒体报道的过失,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以更大的问责力度严以待己,更好地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这才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正途所在。倘若本末倒置,黑名单肯定是食品安全不能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