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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商会前主席诈骗罪判3年 光纤之父高锟求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9: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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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15日下午消息 太平洋兴业(现称新时代能源)(00166.HK)前主席、前香港总商会主席蒋丽莉今日被区域法院裁定串谋诈骗等三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三年半。被判刑前,蒋曾呈上46封由家人及各界名人撰写的求情信,其中包括获诺贝尔奖的高锟。

  蒋丽莉被法院裁定串谋诈骗、欺诈及在认股书上作虚假陈述,三项罪名成立,香港区域法院今日宣判其入狱三年半。同案第二被告胡思圣串谋诈骗罪名成立,第三被告包国平欺诈及虚假陈述两项罪名成立。区域法院称蒋丽莉是“整个非法计划的主谋人”,批评她的罪行另股东和潜在投资者蒙受损失。

  在被判刑前,蒋丽莉曾向法院呈上46封求情信,除了由蒋丽莉父亲、香港 “注塑机大王”、震雄集团(00057.HK)创办人蒋震及家人撰写的外,还有多名社会各界名人为她写求情信,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光纤之父”高锟,前香港科技大学校长朱经武,知名歌手郑秀文,以及其他香港总商会成员和立法会议员等。

  案情显示,蒋丽莉于2001年任环康集团主席时,联同案件的第三被告包国平在招股书上有失实陈述,将环康约800万股的股份给予其私人助手叶玉珍后,吩咐叶在上市后再沽出,绕过公司上市后高层的12个月禁售期。而她在2002年任太平洋兴业执行董事时,被指向其10名下属以“奖励”的方式送出太平洋兴业约2300万股认股证后,向其中数人取回销售后利益,从中获利至少300万元。

  2002年时,香港证监会开始就蒋丽莉借公司获取私利的行为展开调查,2007年廉政公署接手对此案的调查,于2008年1月正式对蒋丽莉落案起诉,使本来正处于事业巅峰时期的“商界女强人”遭到牢狱之灾。蒋丽莉曾经不满案件被安排于区域法院审理,认为没有在陪审团审理之下对她不公平,向香港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转庭”,但遭到法庭的拒绝。

  现年49岁的蒋丽莉是香港知名工业家蒋震的第四个女儿,她早年留学美国,返回香港后继续进修,并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制造工程学哲学博士学位。1999年获选为十大杰出青年的蒋丽莉,创立环康集团,后于2007年成为香港总商会成立147年来首位女主席。(晓莹 发自香港)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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