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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下月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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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标准:汽车销售收取应税销售收入的0.1%,一手房交易收取应税营业额的0.2%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梦婕)7月1日起,顺德区将率先在全市开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限于是汽车销售和新建商品房交易两大类。对汽车销售企业按应税销售收入0.1%的标准征收;对新建商品房交易(含住宅、别墅、商铺、配套车位、写字楼等,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按应税营业额的0.2%向出售方征收。征收所得将用于对平价商店、低收入困难群体等领域的价格补贴。昨日,顺德区物价部门对外公布了《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征收标准如何制定以及基金使用如何监管成为市民与企业的关注焦点。

  ●政策解读高消费行业补贴民生项目

  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广东省就已对中石化、中石油、中移动等垄断性行业开征价格调节基金,而清远等地级市则将征收范围扩大至商品房交易、河道采砂、水泥、旅游业等数十项。此次顺德率先在佛山市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是行使地级市权限。

  不同于清远等已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顺德仅选择了汽车及房地产两大高消费行业作为征收范围。按照文件要求,征收所得将对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发生异动时,主动“让利”给消费者的企业进行补贴,对由于物价异常上涨而使得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除此之外,区政府还会从当年财政罚没款中按适当比例拨付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的资金。

  ●企业质疑征收标准为何没有事先听证?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规定的突然出台,让不少企业吃惊。作为主要征收对象的汽车销售及房地产行业纷纷质疑标准制定为何没有经过公开听证,而作为受益方的平价商店则希望有关部门加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美的地产发展集团市场策划部总监范雪梅直言,选择房地产行业作为征收对象十分不合理。“0.2%的标准比交易环节的印花税还要高”,范雪梅认为,目前房地产行业受限购政策等因素影响已经举步维艰,一旦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无疑“雪上加霜”。更让范雪梅不解的是,征收标准的制定完全没有经过公开听证,远高于一般税率。

  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补贴对象,顺德区内的16家平价商店多数表示希望补贴细则能够尽快出台。顺客隆经理何秀锦告诉记者,商场6月初就已与物价部门签订了平价商店的建设协议,但是各类补贴却迟迟未能到位。

  ●市民担忧征收成本谁来埋单?

  尽管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初衷是为了平抑物价,但是不少市民依然担忧,相关企业会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一套房动辄上百万,一辆车上十万,他们把1000元、100元的成本加进售价里,我们也不会知道。”市民刘先生坦言,自己对价格调节基金并不看好。

  刘先生的担忧并非没有来由,已有不少开发商及汽车销售企业明确表示成本转嫁是必然趋势。顺德万事得一汽马自达市场部经理陈远君告诉记者,“之前跟不少客户报的优惠价格要取消了。”陈远君说,目前不少车型价格已经“探底”,征收的成本势必要消费者来埋单。

  除了成本转嫁外,价格调节基金如何使用也备受市民关注。“这笔钱到时候会发放到我们手中吗?”家住大良的梁太自认家庭经济困难,对如何申请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十分好奇。而更多的市民则提出,低收入人群属于少数,希望政府尽快拿出详细的方案,将补贴应用到实处。

  ●部门回应基金使用细则10月出台

  顺德区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顺德之所以仅选择了汽车及房地产行业作为征收对象,是因为这两大行业的消费群体收入稳定、价格承受能力较强,影响面最小。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将把征收所得的75%以上用于平价商店、困难群体等民生项目的补贴。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也将接受区财税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的监督检查,每年审计一次,审计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记者了解,按照规定,若用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必须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会同区财税局等有关部门提出,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再通知有关企业进行申请。补贴哪些行业、何时补贴,是由政府部门根据价格异动情况、需要重点扶持的价格项目来进行调控的。

  至于平价商店补贴细则,目前仍在制定之中,预计今年10月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