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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陈志云诈骗案今开审 佘诗曼等将出庭作供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1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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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21日上午消息 电视广播(00511.HK)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串谋欺诈一案,今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控方透露,将会传召58名证人,其中包括邵逸夫(专栏)妻子方逸华,以及佘诗曼、杨怡等艺员,还将呈上205项证物,案件预计聆审20日。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理丛培,以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因涉嫌串谋欺诈,被控5项罪名,案件今日起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控方透露,将会传召58名证人,其中包括无线电视艺员、涉及案件的公司职员,以及调查人员,还将呈上205项证物。预计审讯需时20天,各项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邵逸夫妻子方逸华将出庭作证,而无线电视的7名花旦小生,包括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叶翠翠、杨思琦和陈倩扬,预计会在7月中出庭作供。有消息称,由于案件轰动香港,并且牵涉电视艺人,预计将会吸引大批媒体和市民前来旁听,因此司法机构特意选取区域法院较大的法庭审理案件。

  陈志云等3人于去年3月11日因涉嫌贪污被廉政公署拘捕,其中陈志云及其前助理丛培被控于10年7月及11年1月,串谋收受11.2万元(港币,下同)作为参与陈志云的节目《志云饭局》等活动的报酬。此外,两人还涉嫌串谋欺诈,即安排佘诗曼、杨怡等以义务性质出席新书发布会,但却隐瞒了获得30万元出场费一事,使五名艺人受骗而没有获得报酬。

  陈志云出生于1958年,1990年代担任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助理处长一职,之后成为TVB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虽贵为高层,但陈志云为人亲民,和员工相处也很融洽。有员工提到他时称他“没有高层的架子,大家都挺喜欢他的。情商很高很会说话,能把别人哄得很开心。”

  除了担任总经理一职,他还为多项节目担任主持及旁白,最有名的是他创办并主持的高收视谈话节目《志云饭局》,许多明星都自愿在节目中袒露心扉,包括经历了 “艳照门”后复出的阿娇在节目中透露自己曾想过自杀、伊能静在节目中首次公开谈论婚变,以及容祖儿承认整容并让陈志云摸自己的鼻子验真伪。

  陈志云在被捕后停职,直至去年11月才恢复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职务,但暂时不能负责艺人管理及选角安排。复职后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拒绝评论案件,并强调案件不会影响集团的内部运作,但此案却仍被业内人士称为“只是掀开了TVB丑闻的冰山一角,将对香港甚至整个亚洲的电视娱乐业产生影响。”

  电视广播(00511.HK)截至中午收盘时,暂报50.35港元。(晓莹 发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