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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宫状告政府案开审 政府部门表示强拆合法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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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深圳6月21日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1日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一度被认为难逃强拆命运的“海上皇宫”前景如何,再度显得扑朔迷离。

  在当天的庭审辩论中,原告方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方、原深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此前做出的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规定。原告方代理律师汪腾锋说,今年3月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该局此前发放给“海上皇宫”的养殖登记证和对“海上皇宫”申请海上养殖与垂钓等证明的批复是“违法行为”。在庭审中,深圳市有关方面首次对“擅自发放”作出了解释。代表原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出庭的代理律师邬文辉说,所谓“养殖登记证”只是地方渔业部门按照内部规范性文件发放的内部登记管理证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或个人进行渔业养殖,必须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养殖证,再加上“海上皇宫”根本没有按照有关方面的批复要求进行整改,故而深圳市渔业部门作出了撤销批复和登记证的决定。

  按照原告方的说法,“海上皇宫”是在严格按照政府部门行政批复进行严格整改的基础上通过验收后获得登记证的,而登记证的发放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撤销登记证又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不论是哪种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都应当给予当事方申诉、复议的权利,“但自始至终,政府部门都没有和我们进行任何沟通,这直接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新闻背景

  深圳“海上皇宫”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东山湾,这座建于2003年的“海上娱乐项目”由于非法侵占海域修建豪华私人娱乐场所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今年3月,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表示,“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和其他批复,并在4月8日开始新一轮拆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