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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刚过会就遇专利纠纷 日科化学索赔548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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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刚获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瑞丰),在上市前夜却遇到同为创业板公司的诉讼。日科化学(300214,收盘价19.91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赵东日已将山东瑞丰告上了法庭,理由则是山东瑞丰侵犯了赵东日的专利权,赵东日要求山东瑞丰赔偿其经济损失548万元。

  日科化学董事长起讼

  日科化学昨日(6月22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赵东日就山东瑞丰侵害两个发明专利权纠纷一事,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的诉讼,诉讼起因是山东瑞丰生产、销售的“鲁山牌”外包装标有“ACR树脂,PVC加工助剂LP-802”产品,侵犯了赵东日于2005年9月30日申请、2008年6月11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号为ZL200510105276.7,和2005年6月29日申请、2008年12月3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号为ZL200510079818.8、专利名称为“聚氯乙烯加工塑化改性剂、制造方法及其应用”的发明专利。

  为此,赵东日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生产、使用、销售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公告显示,该侵权产品已经由昌乐县公证处公证并施封,赵东日也在6月4日收到(2011)潍知初字第228号、第229号两个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受理日期为6月3日。

  不过在2011年6月14日,赵东日就(2011)潍知初字第22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所涉案件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将经济损失从之前的50万元变更为548万元,理由是赵东日于6月9日根据山东瑞丰的 《招股说明书》,明确了山东瑞丰侵权产品ACR加工助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比例等关键数据,从而计算出山东瑞丰的侵权获利为548万元。

  公告显示,该案将于2011年7月29日开庭审理。

  双方尚有业务往来

  上市前夜便遭遇专利诉讼,双方的对立一览无遗。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双方资料后发现,山东瑞丰和日科化学之间的关系并不单纯。

  首先,双方主营有交叉,又都来自山东,是不折不扣的竞争对手。在日科化学的《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到,山东瑞丰是日科化学国内首要竞争对手。根据日科化学给出的2008年数据,日科化学ACR产量为2.38万吨,国内第一,山东瑞丰产量1.3万吨,位居第二。不过在山东瑞丰《招股说明书》中,山东瑞丰2008年产量却是1.49万吨,并且2009年和2010年的ACR产量分别升至2.19万吨和2.43万吨,双方均以龙头自居。

  其次,双方还是客户关系。在日科化学《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到,截至2010年6月30日,作为客户的山东瑞丰对日科化学的应付账款尚有147.82万元。耐人寻味的还有日科化学的董事孙兆国还持有山东瑞丰0.06%的股权。

  对于专利的陈述,山东瑞丰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指出,山东瑞丰目前的所有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均为自主研发所得,并标明公司暂不存在任何发明纠纷或专有技术纠纷。那么赵东日的诉讼是否站得住脚?而他选择在山东瑞丰上市前夜提起诉讼,又意欲何为呢?

  需要指出的是,日科化学和山东瑞丰的《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投向均有对ACR产能的拓展,其中日科化学计划每年新增2.5万吨ACR产能,而山东瑞丰则计划每年新增ACR1.5万吨产能,看来两家公司激烈的竞争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