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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价涨租金高香港现棺材房 房主月收入达2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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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出入须爬来爬去,房主月收入可达20万港元,港府称非法经营床位寓所属犯罪

  南都讯 记者王雅楠 发自香港 楼价上升,香港租金也超越1997年高位。继笼屋、板间屋之后,香港出现“棺材房”,居住人士以低收入人群为主。昨日,香港立法会关注“棺材房”,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称,非法经营床位寓所属犯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据港媒报道,香港最高呎租的,并非山顶豪宅或者IFC,反而是最贫穷地区深水埗,每呎租金高达300港元。在这个区内,板间房和笼屋已非新鲜事,最荒谬的是,一个板间房再“井”字形改成六间小房,每间房只有棺材大小高度不过五呎的空间,六名住客在此过着穴居般的生活。住客不能在房间站立甚至坐着,必须躺着,出入也要像动物般爬来爬去。

  “棺材房”所住的租客,以这几类人为主:一是在内地有家室,自己在港悭吃悭住的人;二是烂赌输钱者;三是拿综援人士,甚至还有内地黑工。

  据调查,“棺材房”的房主们,不少同时在区内拥有过百间类似房中房,每月收入高达20万港元。更有人向师奶投资者大力推荐,这种深水埗独有的房中房模式,比其他投资回报更高。昨日的立法会上,一名议员称,深水埗棺材房招租广告随处可见,负责人没有与租客签订正式租约,以逃避政府的监管和调查。

  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称,曾派员调查及巡查有关处所,但暂时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述处所经营无牌旅馆或无牌床位寓所。林郑月娥强调,根据《床位寓所条例》,任何居住单位内有12个或以上出租的单人床位,必须于申领牌照后才可经营。如果有人赊欠经营非法床位寓所,即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