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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疾呼启动话费余额退还服务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04: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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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到期余额不退”

  市消协疾呼启动话费余额退还服务

  晨报讯(记者 肖丹)充值卡设有效期、过期余额不退,使用手机充值卡的消费者非常熟悉的这两句话被市消协判定是霸王条款。昨日,市消协对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中的这两则霸王条款予以公开点评,称手机账户余额所有权应当归属消费者,“服务到期余额不退”违规,属无效条款。市消协还敦促电信运营商尽快为消费者设置话费余额退还服务。

  市消协指出,电信企业作为格式条款的拟定者,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原则,如果利用优势地位,随意免除应尽义务、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致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应视为无效。消协认为,电信运营商应积极保障消费者话费余额权利的实现。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要求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超过有效期尚有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对于手机账户余额的返还,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客观困难,但市消协表示,手机账户余额的所有权人终究为消费者,电信运营商应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消费者可以自由支配手机账户话费金额,一是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设置话费有效期,如因需要设置有效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设置提醒及余额退还服务,消费者手机账户话费有效期届满,运营商应履行提醒义务,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以避免消费者不知情。电信企业还要完善账户话费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服务期满后,应当设定多种退返途径,允许消费者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