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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菲亚特官司还要继续 侵权案没完没了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12: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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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记者 林劲榆

  尽管长城精灵轿车已经停产将近一年了,但是围绕这款车展开的知识产权纠纷还没有划上句号。昨天,长城汽车发布公告透露,意大利都灵法院再次作出判决,长城汽车依然被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但长城汽车汽车表示公司可能继续上诉,并称审判不影响公司的经营。

  都灵法院一审判决长城败诉

  6月23日,在香港上市的长城汽车(02333)发布公告称,收到意大利都灵法院于今年4月8日作出的有关公司与菲亚特纠纷的判决。都灵法庭认为,长城公司已仿冒或涉嫌仿冒菲亚特所有的2003年11月11日第00044722-0001号欧洲共同体外观专利设计。根据判决,长城汽车需向菲特亚退还29344.67欧元诉讼费,并赔偿12.5%的一般性支出、增值税及律师保险基金费。公司同时被禁止于欧盟境内对“精灵(Peri)”牌汽车进行任何广告及销售行为;暂扣有关已引进的汽车;判决后,每次违反有关判决须缴罚款15000欧元;判决还要求,长城汽车公司要于各大报刊刊登有关判决内容。“精灵汽车型号已于去年9月停产,公司预计此次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昨天,长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商玉贵表示,公司会在今年10月15日上诉限期前决定是否上诉。由于长城起诉菲亚特窃取商业机密的案子还没有结果,因此公司是否起诉还要看这个案件的结果。有关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即使该项判决并不影响到具体车型的出口和销售,但是由于长城汽车还有哈弗等其他车型在当地销售,因此,围绕“精灵”的判决对于长城汽车在当地的发展仍有相当的意义。

  长城和菲亚特官司还要继续

  长城汽车与菲亚特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已延续三年,似乎还没有划上句号的意思。“2008年意大利法院判长城汽车侵权,属于临时界定,而此次判决属于一审结果,长城汽车现在决定是否需要二审。”商玉贵向记者透露。

  围绕“精灵”是否侵权“熊猫”,菲亚特在中国河北和意大利都灵两地分别起诉长城汽车,而作为反击,长城汽车也起诉菲亚特派人化装成员工潜入长城工厂调查涉嫌商业机密。有意思的是,中国和意大利的法院分别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审判结果,长城和菲亚特各赢一场。

  2008年7月16日,尽管都灵法院指定专家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已指出:长城精灵没有触及菲亚特熊猫汽车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意大利都灵法院仍作出裁定否定了专家的鉴定报告,判长城精灵侵权。

  在意大利赢了一场,菲亚特在中国却遭遇了败诉,2008年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意大利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关于长城精灵汽车侵犯其外观专利设计的诉讼请求。判决书说:对于菲亚特所称长城精灵“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

  昨天,都灵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后,长城汽车有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专家的鉴定结果都表明,长城精灵并未侵犯菲亚特的外观专利设计,长城汽车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