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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资金去向成谜 国家应统一调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2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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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超报道

  一号文件为农田水利建设画了一个美味的大饼,真正的主人还没来得及吃上几口就被诸多的外来抢食者分走了。

  2011年的一号文件真可谓给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描绘了一个巨景蓝图。一号文件规定,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按照目前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算,10%就是700亿元左右。这样一笔巨款,自然会让欠账已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无比期盼。但记者从湖南省、湖北省等地采访的情况看,今年参与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并没有比往年多多少。

  “我们完全没有感觉到一号文件的力量。”湖北省某县水利局局长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一些县市的农民也表示,今年并没有新建农田水利设施,灌溉农田还是用抽水机、塑料管到池塘抽水的老办法。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生态经济与环境研究室副主任于法稳也同样注意到了这一现象。“4月和5月,我到山东、黑龙江、湖北、四川等省份调研时发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根本没落实。”他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于法稳在调研报告中指出,许多贫困县申报一些水利项目的时候,由于水利部有下拨资金必须有地方资金配套的要求,一些地方不得已只能在项目申请时伪称配套资金已经到位,实际上并没有。

  那么,各地方政府应该拿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又去了哪里呢?

  湖南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县级水利局长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我们曾经去找相关部门要过这笔款子,但是他们总是敷衍和搪塞,甚至说今年土地出让没有赚钱,反而赔钱了。我们也是无能为力,只能感叹:为什么国家定的不是土地出让金的10%,而是收益的10%呢?”

  县级政府拿钱不容易,上级政府的拨款也难。湖南的那位水利局长表示,一般情况下,中央和省政府的配套资金都能落实下来,但地区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往往会被吃“回扣”。“本来地区政府名义上拨给我们县水利资金应该是75万元,但我们实际拿到手的只有40万元。”

  除此之外,水利局长们还有为自己手下们发工资、谋福利的义务。湖南省水利厅规计处处长葛国华表示,水利管护部门本是个小部门,但由于近年来农村就业压力陡增,一些人都被安排到这些部门,原先十几个人的小单位一下子变成几十人甚至上百,拨付的资金连给员工发工资都不够,哪有余力去搞设施维护。

  湖北省的那位水利局长也表示,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公务员和干部的待遇比较低。“按照规定公务员每年的津补可以到1.8万元,但政府只能发给每人6400元。为了补偿大家,政府破例允许各单位自己想办法提高到8000元。”

  地方政府如此有恃无恐,正是由于农田水利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农田水利管护资金因主体和监管缺失,一直在基层无法落实,这使得水利投资建设之后的维护管理成了监管的‘无人地带’。”于法稳说,虽然各地要求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对国家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护,但因监管主体缺位、没有资金支持等各方面原因,这个协会组织形同虚设。

  “其实,中央应该把10%的土地出让金统一集中再分配。下发的标准应该是相关部门经过实地考察后,确定各地所需。如此一来,不仅解决了‘产区补贴销区’的问题,也能更好地实行监管。”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