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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尘埃落定 乘客告厦航二审又输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6日 12: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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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历经三年诉讼,备受关注的航空黑名单第一案于6月24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尘埃落定。和一审一样,厦航离职员工范后军状告厦航拒载侵犯人格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具体情况我们连线中央台驻北京站实习记者崔文辉。

  主持人:来介绍一下航空黑名单第一案的具体情况。

  记者:范后军原是厦航福州分公司的安全员,2003年由于没能通过航空安全员转空中警察的考试,夏航停止其工作,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范后军将夏航福州分公司的书记以及保卫处的副处长打伤。2005年的3月6日,夏航向福州各售票处发涵,要求各机票售票单位不要授予范后军任何航空公司的航班机票,为得到19万元的赔偿金,同年的3月20日,他与夏航达成了一份调节意见书,称今后自愿在没有剩余子女前,放弃乘坐厦门航空公司的航班权利,而范后军的女儿出生之后,范后军仍多次被夏航拒绝登机,于是以人格尊严被侵犯为由将厦航告上的法院,同时索赔各项损失5万余元。2009年的11月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范后军的全部诉讼请求。

  主持人:刚才提到,二审和一审一样,也是被法院驳回了,具体的最终判决情况是如何的?范后军对于审判结果做何表示呢?

  记者:法院认为因为范后军在与夏航产生矛盾后及曾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为,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夏航据此对范后军能否正常乘坐夏航航班产生了怀疑是合理的,并且此后双方已就范后军乘坐夏航航班的问题达成了协议,所以说夏航处于安全考虑,采取了取消订票订坐等限制性的措施并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不构成侵权。夏航在对媒体描述该事件时,也未造成范后军的社会评价降低,没有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希望范后军对于夏航的行为能够给予理性,希望理性客观的对待。但另一个方面法院也指出,夏航在处理与范后军的整个过程中欠缺及时主动有效的沟通以及应对,夏航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而对于判决的结果,范后军表示要继续申诉申请检方继续抗诉,采取一切的法律手段将维权进行到底。他说为了这场诉讼,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无论输赢现在坦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