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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积极开展财务检查,加强了对部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8年至2010年,公安部部分业务局和所属单位采取多列招待费、会议费、房租等支出的方式,将450.88万元存放账外用于餐饮、住宿等支出,截至2010年底结余141.05万元。
2.2008年至2010年,公安部部分业务局在会议费和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85.13万元;所属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255.8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公安部将一般存款户的项目经费90万元转入个人银行卡账户内支取现金,陆续用于公安业务支出。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以咨询费、会议费名义报销费用337.7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和客户、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虚列支出形成账外资金、项目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支取现金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以会议费等为名报销费用等问题,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严格执行中央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规定,加强对会议费、招待费的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虚列招待费、会议费支出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封存了资金,并将采取措施加强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