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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炒停售 最高罚款5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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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嘉 实习生王珊珊)“快买吧这个产品月底就要停售了,现在可是最后的购买机会……”相信不少消费者都听到过保险营销员类似的推销。而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名义进行宣传炒作及销售误导。

  一旦发现险企销售误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未按规定使用批准保险条款费率进行销售的,保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办法》一旦实施,保监会于2000年发布的《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以及2004年发布的《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