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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权腾挪现短线交易 实际控制人走上前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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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刚刚经历了股权与高层变动远光软件(002063.SZ)公告称,公司原大股东、实际控股人持股的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区荣光”)在2011年6月27日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东区荣光已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缴入远光软件。

  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26日,东区荣光持有远光软件36,354,512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0.78%。 2011年6月27日,东区荣光以均价18.19元成交价格卖出远光软件股票582,100股,以18.36元买入远光软件股票4,000股。按照当天卖出远光软件最高价18.40元计算,该4,000股获得收益为160.00元。

  对此,公司表示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东区荣光买入本公司股票4,000股产生的收益160.00元应由本公司董事会收回。

  法人持股转为自然人

  此前不久,东区荣光刚刚让出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2011年4月7日,东区荣光将所持的4160万股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远光软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利浩和副董事长黄建元,其中转让给陈利浩2850万股;转让给黄建元先生1310万股。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收盘价23.74元的50%,即每股转让价格为11.87元,转让总价款为4.94亿元。

  对此,有分析人士就认为,陈利浩、黄建元选择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主要是出于避税的目的,毕竟由法人持股转为自然人,解决了今后套现时的二次征税问题,这将大大降低缴税成本。

  而在本次股权变动后,东区荣光持有远光软件的比例由27.07%降至11.06%,陈利浩直接持有的远光软件股份比例则升至14.51%,公司控股股东由荣光公司变为陈利浩,但实际控制人仍然为陈利浩。

  高管离奇变动

  此外,今年6月11日,退居第二大股东的东区荣光,其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也出现了变更。

  根据当时的公告显示,东区荣光的控股股东由珠海市浩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变更为北京泰德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诺”),法定代表人由陈利浩变更为周立。

  其中浩天将持有的荣光22.52%的股份转让给泰德诺。转让前,浩天为东区荣光的控股股东,持有东区荣光50.52%的股份,泰德诺持有东区荣光9.83%的股份;转让后,浩天持有东区荣光28%的股份,泰德诺则持有东区荣光32.34%的股份,泰德诺成为东区荣光的控股股东。

  不过就在同一天,刚刚成为东区荣光法定代表人的周立,却同时宣布辞去远光软件高级副总裁的职位,今后将出任公司质量总监的职务,而质量总监已经不属于《公司法》所界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洋河股份副总裁

  短线交易次日辞职

  除了远光软件外,当天一同公告短线交易的还有洋河股份,而这位出现短线交易的高管在第二天便宣布辞职。

  洋河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裁李风云曾于今年2月17日买入252500股洋河股份,6月28日又卖出90000股,总共获利138万余元。此前,李风云持有公司流通股50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6%。

  洋河股份表示,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李风云2011年6月28日卖出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本公司董事会收回。

  而就在洋河股份公告此事的同时,公司也宣布,李风云因工作变动的原因,于2011年6月29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并表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