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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店征税 广东月销售额5000元起交税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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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网店莫紧张,网店缴纳增值税也有起征点

  ■新快报记者 骆智冕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征税单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该局向淘宝网上一家名叫“我的百分之一”的店铺征税430多万元。不仅如此,武汉市国税局还表示将把辖区内所有淘宝皇冠级以上的网店,都纳入到税收征管的范围。

  记者了解到,除武汉以外,此前,成都市国税局也已经对当地一家网店进行征税。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只要网店卖家进行过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都已向税务部门纳税。不过,未进行过登记的个人网店可能存在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等因素,监管起来存在一定困难。而实际上,不少卖家也无需太过紧张,缴纳增值税也有起征点。

  网店“实名制”是铺垫

  税务部门要向网店“开刀”了,这让很多人觉得“不爽”,有一种要开始一个新的税收政策的感觉,实则并非如此。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对于此次开出的税单表示,虽然中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中国税法,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

  一位财税专家也表示,网店纳税并非新的税收政策,而是税务部门在这一税源征管上存在一定难题,武汉此举也是为加强征管采取的措施而已。正因为此,去年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并实施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户都要在网站公开营业执照等信息。对于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则需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者提供真实的姓名地址等信息。

  这位专家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可谓网店税收征管的一个铺垫,虽然现在国内的网上交易市场处于发展阶段,但是这个市场的飞速发展状态不可否认,对网店征税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创造公平合理竞争环境的必备条件。“有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实际一直都有交税,如果在同一个淘宝平台上,企业交了个人不用交,显然有违税法公平原则。或者说网上销售不用交,开实体店的个体户要交,也不公平。”

  记者昨日也致电武汉市国税局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了解到,当地现在只是将淘宝皇冠级以上的网店进行专项管理,不论企业还是个人网店,只要有货物销售都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则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记者也发现,对于小型的个人网店而言并不需要担忧,根据国家扶持社会困难群体的税收政策精神,我国各地对增值税都设置了不同幅度的起征点,包括广东、福建、天津等地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都为月销售额5000元。

  多地已开展征税监管

  广州市国税局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该局也一直在高度关注网店税收征管问题,而除了单个系统之外,他们更建议应该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监管的格局。

  同时,这位人士还提到,其实只要是进行了企业登记注册的网店,不论线上和线下销售都已经合并缴税。最简单的鉴别方法就是向卖家索要发票,如果能给出正规发票,就说明卖家已经交税。而且按照网店“实名制”的规定,即使是个人网店也要登记真实信息,如若不然也算违规经营。由于现在一些个人网店未自觉工商登记,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还存在不对称的现象,也为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这需要工商、税务、科技等多个部门一起联合起来加强监管。

  而事实上,目前国内也并非武汉一地在收紧网店税收征管。成都市国税局就表示,成都现已着手实行对网店的征税监管。不仅如此,此前该局已经对当地高新区的一家网店进行征税,同时位于成都龙潭寺的一家钢材网络销售平台也已经纳入税务部门的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