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据香港媒体报道称,上海市政府辖下一家从事地产及公路建设的城市投资公司,从本月开始无法偿还银行流动贷款,要求银行延期及转为固定资产贷款,被指变相拖债。这是继日前云南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平台出现“违约”风波之后,又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还贷能力引来的质疑。
为此,有业内人士猜测说,其中涉及的公司有可能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为此,上海城投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否认,并称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与各家银行合作正常,没有出现港媒报道中的情形。
上海城投总公司新闻负责人周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报道中提到的上海城投,可能和我们公司的简称重合,但肯定不是我们。”
与此同时,记者从接近银监部门的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事是商业银行与城投公司之间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重新变更贷款方式的操作,并不涉及地方融资平台贷出事。
上海城投否认:或与我们公司简称重合
根据城投控股2010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0年负债总额为131亿元左右,其中流动负债约为85.8亿元,非流动负债约为45.4亿元。
同时,相关消息指出:“该城投公司在2008年底至2009年间,以进行基建为由,大量对外发债及向银行贷款,当中包括资产抵押贷款及流动贷款。有关贷款年期分别为三年、五年和七年,因此今年开始有第一批贷款到期。”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其上市公司城投控股(600649,SH)的相关公告中发现,城投控股在2008年底至2009年间确有购买资产以及发现债券等方面的公告。该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此后,2009年9月9日,该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发行2000万张总额为2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
昨日上海城投对上述相关报道予以明确否认。周道红再三表示:“我们公司没有报道中涉及的情况,目前我们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资信等级保持在AAA级别,从成立到现在,我们一直保持按期还本付息,和各家银行合作情况正常。”
同时,周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强调:“报道中提到的上海城投,可能和我们公司的简称重合,但肯定不是我们。”
昨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事也给予了明确的澄清。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媒体报道有关城投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转换成固定资产贷款,属于当前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中的正常调整,与还贷欠息没有任何关系。”
贷款方式变更:抵质押物来源存疑
“主要是将原来的流动资金贷款规范成项目贷款。”上述银监部门的知情人士表示,根据银监会此前下发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将过去企业“拆”流动资金贷款“补”中长期贷款的现象进行规范,无论是流动资金贷款还是项目融资,均强调“专款专用”。
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 (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际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称。
资料显示,去年年底,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了融资平台贷款的五级分类规则。其中,贷款项目自身经营性现金流不足、需主要依靠担保和抵质押品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如贷款项目自身现金流、担保及抵质押品折现价值合计不足贷款本息120%的融资平台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不足80%的,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同时,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融资平台贷款一旦发生本息逾期,应将该借款人所有同类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对逾期六个月以上仍不能支付贷款本息的,应将该借款人所有同类贷款至少归为可疑类。
本周一,审计署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报告,截至去年底总额达10.7万亿元,占GDP的27%,而来自城投公司等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4.96万亿元,由于政府对该类贷款不一定有担保责任,而抵押品质亦成疑,被视为最大的计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