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航遥中心遥感部业务办原主任受贿近10万获刑7年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15: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记者张彬 胡相宜)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遥感部业务办公室原主任受贿近1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上诉。

  记者今天获悉,高院已驳回其上诉请求。

  检方指控称,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遥感部业务办公室原主任詹世富,负责航空摄影、底图制作工作。

  其间,北京星天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承接了辽宁、山东等5省市的航空摄影和底图制作业务。而合同签订、资金拨付、数据接收等工作都是由詹世富负责的。

  为了尽快签约,星天地公司老总章某先后让手下交给詹世富人民币共计8万元、购物卡3张(价值1.5万元)。

  据了解,市检一分院在侦办另一起行贿案件时,发现了詹世富受贿的线索,后詹世富交代了受贿事实。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世富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一中院判决被告人詹世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判决后,詹世富因认为一审判决的量刑过重,遂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高院终审

  北京市高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及证人证言证实,司法机关已掌握詹世富的犯罪事实的线索在先,并通过詹世富所在单位纪检部门与其谈话,詹世富才交代受贿事实,故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

  詹世富向检察机关检举他人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在案证据证实被检举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其亦不具有立功情节。

  詹世富不具有法定或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但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到詹世富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依法已酌予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终审驳回詹世富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