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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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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重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第一级税率为3%。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也是最大的一次。

  国金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分析师杨堃告诉记者,市场对个税改革的期望较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税标准由此前预期的3000元,上调至3500元,将对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他表示,此次管理层在个税上“让利”,旨在促进整体居民的消费能力,也考虑到了目前较高的通胀压力,不过,500元的上浮力度偏弱,具体促进效果还有待观察。

  同样,宏源证券研究员秦培景指出,一般而言,个税的起征点是人均国民收入(GNP)的20-30%;2010年我国月人均GNP约为2711元,因此市场此前推断,起征点大约为3000元。而上调至3500元后,对月入1.26万元以下的居民来说,将是减负;对月入1.26万元以上的居民而言,个税缴纳额度将有所增加,但其整体变动幅度并不大。

  在消费刺激方面,秦培景认为,短期内大幅提升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可支配收入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影响并不对称,其中必需品的消费提升也难有很大的弹性。不过,杨堃认为,在通胀未彻底结束之前,消费板块在下半年仍有一定的投资机会,消费板块的整体估值水平正处在合理的范围,个税改革以后,对百货行业,如王府井、苏宁电器、小商品城;对高端消费品行业,如白酒、珠宝首饰等有一定的利好。此外,在二、三线城市门店较多,渠道分布广泛的品牌也有望受益。

  记者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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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6000万工薪族将不再缴纳个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昨日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当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建凡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这次修改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对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的减轻是一个组合拳,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地增加了一些税负。

  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以下的纳税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约40%,最大的降幅是57%,有利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这个调整的内容对纳税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