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中新网财经频道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将发行150亿元记账式贴现(三期)国债。据悉,本期国债期限182天,将于7月8日招标,7月11日开始发行。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贴现(三期)国债。据悉,本期国债将于年7月8日招标,7月11日开始发行,7月13日发行结束,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发行价格按竞争性招标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确定。计划发行面值总额15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本期国债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据悉,本期国债将于2011年7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本期国债于2012年1月9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到期偿还等事宜。
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美国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本期国债的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35个以上(不含35个)的标位,全部落标。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50个标位。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价格100个以上(不含100个)的标位作无效投标处理。2011年7月8日上午9:30-10:3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据悉,本期国债将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7月11日至7月13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分销对象为在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