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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加速推进公权力运作阳光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年有余,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公权力运作日益阳光化。但也存在若干问题,比如有的公开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等。
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高层再度强调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以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为民服务。据了解,中央此次不仅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括详细全面公开各类预决算等,而且要求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
后者为社会广泛关注并长时间呼吁的议题。分析人士指出,不回避此类热点议题,并作出明确规定予以解决,显示出中央高层下定更大的决心,呼应民意的合理诉求,今后一段时期将为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提供强劲的推力。
此前,2011年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强调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央要求,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
中央对此屡次强调,意有所指。过去几年中,部分城市在上马大型工程、对水电气大幅涨价、推行各式行政限制措施之前,并没有充分、全面地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甚至多次出现听证会作假的闹剧。
专家透露,中央因此再度明确,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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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公布“三公”支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于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4.7亿元。另外,决算报告还公布了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