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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男友身份首曝光 为中红博爱公司董事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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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商业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郭美美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去董事职务。翁涛说,中红博爱公司是“社区博爱服务站”投资方,他们不追求高利润,盈利按股份分配。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王鼎公司策划的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项目实施方。2008年,由王鼎公司和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公司出资5000万元成立。

  昨日,中红博爱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微博中透露,“据王军说,是他新认识的女朋友。”

  翁涛接受采访时表示,王军是生意人,是他的朋友,并持有深圳物华公司10%股份,而物华公司持有中红博爱公司60%股份。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职。

  此前网友曝料郭美美在深圳有一辆兰博基尼,就挂在王军名下。

  网友挖掘的资料显示,王军1969年出生。

  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活动由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推行。

  昨日,中红博爱公司在发给记者的声明中称,“我公司是"社区博爱服务站"项目投资方,资金均为投资方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善款"黑幕。”

  翁涛说,他们不追求高利润,10%至15%就不错了,盈利按股份分配。

  三年来,中红博爱的法人三易其主。资料显示,公司现在大股东是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但王鼎公司自始至终都占30%的股份。

  对话

  “博爱服务站不会有暴利”

  中红博爱公司法人代表翁涛表示,项目符合公益和商业相结合的特点

  “王军26日主动辞职”

  新京报:你在微博中透露郭美美是王军女朋友,王军是谁?

  翁涛:他是中红博爱公司的董事,有深圳物华公司10%的股份。

  新京报:此前你称不认识郭美美,为什么说法前后不一?

  翁涛:我是不认识她,也没见过她。我22日就开始关注郭美美事件,但当时并不知道王军和郭美美之间的关系,我还给王军打了电话,跟他说有这么个事,有个女孩,挣了几个钱,就炫富,还挂了红十字的名,搞得满城风雨,他当时支支吾吾的,我也没当回事。他当时没告诉我,他们之间认识。后来,有网友爆出郭美美在深圳开过一辆兰博基尼车,我一看就认出那是王军的车。

  新京报:后来怎么沟通的?

  翁涛:当时我已经意识到这个事情很严重,我给他发信息,跟他沟通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他说我小题大做。直到25日还觉得我是在小题大做,我说这件事可能会对中国红十字会和中红博爱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请你考虑一下是否还适合担任中红博爱的董事。

  新京报:之后王军有什么行动?

  翁涛:王军26日就主动提出辞职了。

  “王军说两人认识不久”

  新京报:为什么事情发生这么久才说出来?

  翁涛:我觉得再不说不行了,真相早晚要大白,我跟王军打了个招呼,你不同意我也要说出来,给大家一个交代。我之所以站出来说,也是在客观地分析这件事,郭美美这种无知的表现让太多人牵扯进来,而且我们受伤最大。

  新京报:郭美美在网上炫耀的名车名包是王军买的吗?

  翁涛:我问王军了,王军承认是他给郭美美的。他说过完春节后认识的,认识时间不久。

  新京报:既然只是男女朋友,为什么郭美美的认证会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翁涛:这个我也问过王军了,是不是逗她玩时允诺的,因为王军是董事没有权力任命。但王军说没开这样的玩笑,可能是在跟朋友谈事时,被郭美美听见了,郭美美觉得红十字会很有名,也觉得很好玩,就搞了一个这样认证身份的,这是王军跟我说的郭美美认证经过。

  新京报:除了在深圳物华公司有10%的股份,王军还做什么?

  翁涛:他主要做股权投资。

  “项目还没整体策划”

  新京报:在你看来,博爱服务站是公益项目,还是商业项目?

  翁涛:我认为本身是一个公益项目,契合红十字会人道主义的宗旨,也符合当今国内公益和商业相结合的项目特点,但是项目能不能盈利呢?我觉得做得好的话,还是可以的,我们做的是公益服务行业,不可能有暴利,利润会少一些。

  新京报:博爱服务站的盈利点在哪?

  翁涛:主要通过车体广告来体现,同时我们还策划提供一些有偿的便民服务。

  新京报:目前谈了哪些广告,怎么收费?

  翁涛:还没有具体谈业务,车体设计还没有完成,此前做的都不成功,时间也过得很久了,老百姓可能也不喜欢了,所以不能再使用,都需要重新设计。

  新京报:接下来公司要做什么?

  翁涛:目前,我们办公室在装修,人员也在招聘中,本来计划在七月底正式开展项目工作的,整个项目目前还没有整体上的策划。

  “利润分成股东有协议”

  新京报:中红博爱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三年内换过三次,原因在哪?

  翁涛:这个项目已经五年了,都没有成功。我认为利润在10%—15%之间就不错了,这也是可以争取实现的。

  新京报:盈利的话,利润怎么分配?

  翁涛:当然是同权同利地按股东的股份分配。在项目的前期,王鼎公司没有钱,他们只出了策划,所以我们帮王鼎公司垫付了30%的股金,也就是1500万元,等项目盈利了,王鼎公司是要偿还给我们深圳物华公司的,这在股东之间已经达成协议了。

  新京报: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合作博爱服务站项目中,有什么协议?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从中得到什么?

  翁涛:接手这个项目时,我们中红博爱公司、中国红十字会以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个三方协议,就执行博爱服务站项目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没有利润上的收益,得到的是通过建设服务站带来的公益声誉。利润分配是我们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

  新京报:在项目中如何体现“红十字”三个字资源?

  翁涛:现在评价红十字是不是资源,多大程度上体现资源性,我还没法说。作为一个资源,要有资源价值,要体现在你有没有盈利。目前,这个项目,很多人认为没有太大的价值。从利润上考虑,现在利润在10%—15%的生意多的是,但从公益角度考虑,我们觉得很满意了。

  新京报:这个项目做到现在,你有信心做下去吗?

  翁涛:我会把这个项目的来龙去脉写个方案放在博客上,让大家评价在这样的项目中,红十字会能带来多大的效应。如果有人愿意收购的话,我们七折就卖,这是一个烫手山芋。

  本报记者 底东娜

  专家说法

  公益项目不能牟暴利

  专家称不要一概否定公益组织和企业合作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在法律上是允许公益组织自己办企业,民政部出台了一个文件,允许社会团体兴办企业,主要是想解决公益组织“造血”问题。

  如果公益组织和商业组织合作的项目挣了钱,理论上应按约定来使用。但是,如果合作项目是公益性质,则不能打着公益的旗号去牟取暴利。

  以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项目为例,邓国胜指出,关键要看该公益项目针对的人群是否受益,而且在项目操作过程中有没有利用公益品牌牟取暴利的行为。这个项目中如果有付费服务,那么老百姓购买的价格是市场价、还是远高于市场价、抑或是低于市场价?如果是利用老百姓对红会品牌的信任来牟取企业暴利,应该谴责。如果是低于市场价格来提供服务,对老百姓、红会和企业来说,倒是一种多赢的局面。

  “不要一概否定公益组织和企业的合作。”邓国胜认为,这里面有庞大的商业利益,公众现在对这件事如此警惕,就是因为担心有人会利用公益组织品牌,来牟取私利。(记者 王卡拉)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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