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寒冬的一天,沁县工商局定昌工商所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工商所吧?现在搞传销是不是违法?有人在传销"林枫"服装……”“请问你是哪位?”小王还没来得及细问,电话那头已传来了忙音。放下电话,他连忙将这一情况报告了所长。所长果断地命令:“这极有可能是一起非法传销案,马上调动精干力量,开展秘密调查,我就不信挖不出来!”
艰难的调查取证开始了。电话是从公话打进来的,要从一个有17万人口的县城找一个匿名举报者,无异于大海捞针。一次次暗访,一户户排查,搜集疑点,汇总分析,提取信息,追踪线索,那段时间,小王和同事们就象上了发条的闹钟,既高度紧张,又异常兴奋。经过近7个月的调查,终于掌握了一些情况。
时间已到了2008年8月10日。这天,得到准确消息,在传销人员经常活动的某家属楼任某家中,有传销人员正在提货。
案情就是命令!上午10时左右,一张查堵大网悄悄张开了。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大型行动,小王既紧张又激动,还夹杂着些许自豪感。跟随副所长敲开门后,面对毫不设防、满脸惊诧的任某,副所长严肃地出示执法证:“我们是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你涉嫌非法传销,现在依法进行检查!”屋里坐着四个人,手中都拿着宣传资料,沙发上、床上散乱地堆放着一套套西装,包装上标有“林枫”服饰字样,茶几上摆放着销货、购货、订货凭证37张,往返湖北孝感的车票5张,现金支票1本以及宣传资料等。他们立即进行了取证,并将目瞪口呆的任某带回所里。
开始做询问笔录了,任某拒不配合,且巧舌如簧,耍起了泼:“我们下岗工人赚几个钱容易吗?要不是我,那么多下岗人员还不是没饭吃?凭什么抓我?”面对如此难缠的嫌疑人,所长面不改色,拿出了国家工商、公安、银行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条逐项给她解释。次日,在县农业银行的配合下,冻结了任某与湖北孝感某公司银行业务往来的帐户。
经过几个回合的交锋,任某终于败下阵来,陆续交待了事情的经过:2007年6月,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任某经其上线李某介绍,把1370元汇至湖北孝感某公司,取得林枫服饰的经营资格后,发展赵某和王某为自己的下线,之后又分别介绍张某、刘某和汪某成为自己的间接下线,然后以这些人为传销主力,大力发展下线成员,从事无店铺销售。
面对逐渐浮出水面的非法传销网络,分管局长下达了命令:“立即对任某的上线李某进行立案审查!”
李某在2007年4月,经长治上线介绍入会后,发展任某与郭某作为自已的下线。下线之一郭某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另一下线任某发展迅速,很快便脱离出来组成了自己的团队。截至2008年7月底,李某从中提取报酬32000元,扣除其垫支费用及差旅费,获利7980元。
随着任某、李某非法传销林枫服饰团伙的覆灭,这起涉案人员170多人,涉案金额11万元的重大传销案件也落下了帷幕。看着手中打印的《处罚决定书》,小王不禁陷入了沉思中:在参与传销的大部人中,很多是下岗职工,他们企图以此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传销组织者正是利用他们这种急于一夜暴富、梦想天上掉馅饼的心理,使他们陷入无法摆脱的“黑梦”。但是真正能够从中赚到钱的毕竟是少数,在高达170多人的传销团伙中,赚到钱的只有十五六人。
放下厚厚的一本案卷,几个月来一直参与此案的小王心里仍然很沉重,考虑良久,他在纸上郑重地写下:“关于继续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建议……”
作者单位:沁县工商局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