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确定“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
通知要求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规格、式样。
根据通知,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
根据通知,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中央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时,向缴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充分消化中央单位已领购的财政票据,尽量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记者还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达201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金1394.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