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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权争夺战愈演愈烈 专家呼吁建立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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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一度被作为国家的战略性资源,直接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挂钩。而在水权的分配问题上,地方政府为了争夺到更多的水资源,互相“打架”已经屡见不鲜。

  目前,针对各条河流周边省份分配水资源的问题,“做到大家都满意是不可能的,因为谁都想分到更多的资源。”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蔡典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建立非常完备的监测机制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针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建立补偿机制非常关键。这样才能适当平衡一下各方利益。”

  水权分配引发各地“打架”

  “水作为战略性资源,在水权分配上政府互相‘打架’是肯定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蔡典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谁都想分到更多的水资源。”

  水的作用如此重要,某种程度上,“水的充足与否直接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缺水也会限制城市的发展。”一位水利专家对记者指出,“水权分配牵扯到的各方利益太多了,城市的发展一旦因为水资源受限制,那么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政府的利益。所以各省之间,省内互相争夺水权就是必然的了。”

  而标志着中国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经基本建立,是在2008年2月1日施行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水量分配是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或者可分配的水量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可消耗的水量份额或者取用水水量份额。其中,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包括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同时扣除两者的重复量。

  也就是说,地下水和地上水同时存在着水权争夺的问题。“其实同样作为战略性资源,水的问题比煤电的问题更严重,”上述水利专家继续表示,“尤其是北方缺水地区。”

  “我国用水指标分配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北方和西北干旱地区,例如黄河和塔里木河的水权分配等。”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处于内陆干旱地区,水资源相对稀少,生产生活用水都比较紧张。同时,中国人多水少的局面在北方和内陆表现的更为明显,人均水资源的稀少导致各地区对水资源争夺更加激烈。并且,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局面,使得用水指标分配矛盾更加突出。”

  矛盾有了,冲突就在所难免。围绕着黄河这条母亲河的争夺从来就没有消停过。

  水资源带来的利益还是争夺的最主要原因,看来如何协调各方利益还是水权分配关键的问题。

  需建立补偿机制

  “水的分配对于地方各级政府来说都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做到绝对公平很困难,这中间太复杂了。”蔡典雄对记者指出,“但在分配考虑的因素当中,除了考虑当地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之外,建立补偿机制非常有必要。”

  水权分配中要考虑各方面因素。“首先,要考虑到居民生活所必须的基本用水需求,这是应当得到保障的用水需求。”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指出,“其次,要保障农业生产用水,还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留有调节余地。并且,在兼顾公平的原则下优先照顾具备更高经济效率的地区和部门。”

  那么,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并不平衡,所以水资源的利用率也不等,水权交易、水权置换就随之出现了。“虽然,理论上这种交易是不应该的,但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也是地方针对具体问题的对策。”蔡典雄指出,“那么,建立水权补偿机制就很有必要的。经济较发达地区用水量大,占有资源多,自然应该给用水量少的地区进行一些补偿,也能增加对方的财政收入。这样大家都可以得利。”

  建立补偿机制的同时,仍要完善水量监测机制。“尤其是跨省的水量使用检测,”一位接近中国水利水电研究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样才能保证下游地区的用水量。”

  再者,“地方与地方、流域与流域之间争夺激烈,缺乏一个统筹全局的战略分配方案。” 李宇恒指出,“流域的上游与下游、区域与区域之间缺乏合作,各自为政,不能实现用水指标的合理分配。”

  因此,各个省份之间在用水方面的合作也显得尤为重要。(胡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