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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官员独董入手治权力期权化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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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官员独董”入手治权力期权化

  7月6日的《人民网》报道说,在中国内地市值排名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投资者报》2010年的一项调查更是显示,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的前官员总数达到1599人,其中有467人是独董。

  这些大公司如此青睐退休高官,其意图正如专家所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说到底其实也不复杂——无非是看中了这些官员长期仕途积累的人脉和资源。虽说设独立董事本为听到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意见,但很明显,对很多公司而言,每年花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聘请这些“前官员独董”,需要的并不是意见,而是关键时刻能找人办事。这让人隐约看到了权力期权化的影子。

  所谓“权力期权化”,是指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将来的利益做交易。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官员在与利益方“权钱交易”时暂不兑现,而是待到自己离职或退职后,到对方的企业或机构接受所谓的聘任,甚至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由于这种“权力期权化”时间跨度长 、权钱交易极其隐蔽,加之有受对方“热情邀请”等作为幌子,极易逃避监管和打击。当前,权力期权化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层的相当重视,防止权力期权化的决心也显而易见。那么 ,治理权力期权化,不妨就从扎堆的“前官员独董”开始。

  我国的《公务员法》对于离职公务员重新任职虽然有“避嫌”的规定,但却太过笼统,现实中也很难判断某些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是否与离职公务员“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正如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建君所言,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才是官商关系的必然发展趋势,用严密的制度来预防权力期权化、用严格的责任追究来处理非法利益输送,同样也是治理官员权力期权化的必经之路,而对于相关制度的完善而言,“前官员独董”扎堆上市公司,正是一块最合适不过的试验田。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