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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微博专栏)
备受公众关注的中央部门三公支出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中,财政部首次以文字形式公布了汇总的“三公”支出情况。这次中央部门带头公布“三公”支出,确实是开了一个好头,不但能促进地方各级部门的逐次跟进,而且对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实上,科技部、中国工程院和国家文物局等三部门也相继发布了本部门的“三公”数据。但政府部门的“三公”支出不能仅仅止步于公开,这只是建立健全更为完善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体制的第一步。只有后续的监督、问责等配套政策措施立即跟进,才能实现公开“三公”支出的初衷,这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职能的根本之道。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的财政信息不透明,不但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而且也为某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挪用甚至贪污腐败提供了机会。特别是公费出国旅游、公车消费以及公款吃喝等“三公”问题尤其令人关注。根据审计署的报告,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在内的各级政府,在财政使用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比如审计署2009年就发现中央部门预算违规和损失浪费超45亿元,2010年又指出中央部门违规发津贴近11亿,假发票5170张。
在此次财政部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与近5万亿的总支出规模相比,这个数额似乎并不离谱。但如果加上887.1亿元的各项行政管理费,两者相加就接近1000亿元了。考虑到国务院74个部门有限的工作人员,政府机关的行政成本依然十分惊人。而一些研究也发现,中国政府的行政成本一直位居世界各国的前列,属于成本高昂的国家之一。而国家文物局在最新公布的“三公”支出中,由于公务接待费预算的增加,国家文物局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总共667.43万元,比去年决算的593.53万元,高出近74万元。“三公”支出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下不降反升,凸显出遏制行政成本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为了消除公众的质疑,更是为了提高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加快建设“阳光财政”,我国政府早在2008年就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特别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010年,74个中央部门开始集中“晒账本”,首次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然而,对于公众一直千呼万唤的“三公”经费,却迟迟不肯露面。此次财政部公布的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无疑对地方政府是一个极大的激励和促进。
因此,中央机关带头公开“三公”支出无疑具有一定的标杆和示范意义。但“三公”支出不能仅止步于公开这个基本的步骤。在迈出这一步后,后续的监督管理制度必须尽快跟上。如果仅限于公开,没有后续的监督和问责跟进,那么纳税人的基本权益依然难以得到保障。
事实上,“三公”支出不仅要定期更详细更全面地公开,更应该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制。根据审计署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将深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开展对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公开“三公”支出不仅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率提高,也是改善政府形象的必要举措。只有尽快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体制,对违规者坚决处于党纪国法,才能真正破解 “三公”支出规模过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