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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塘聚众事件两官员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2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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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被免职,同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6·11”新塘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处理结果公布,新塘镇党委书记刘观佑被免职,同时免去麦文光新塘镇党委副书记之职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权深、村民委员会主任卢锦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7日,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通报了上述处理结果。此外,增城市有关部门还对引发事件的有关治保会人员做出处理。对在现场与王联梅夫妇拉扯争执的治安联防队员卢某,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做出开除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治保会常务副主任卢某予以开除。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苏志佳在会上称,当前一些地区部门社会管理创新意识不强,解决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基层管理工作薄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流动人员关爱不够;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服务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目前,增城市政法机关正依法处理“6.11”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增城市检察院已于近日对赵某等1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6月10日21时许,四川籍孕妇王联梅在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农家福超市门口经营摆摊档,阻塞通道,与该村治保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引发上百人聚集起哄。次日11时30分许至当日晚,现场又有上百名人员再次聚集在大敦派出所周边,损坏车辆、银行柜员机,袭击公安民警,围观群众一度达到1000多人。 (财新记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