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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业主称未收到征询意见 物管公司表示涨价程序合法公开
本报讯 (记者李栋)昨日,在广州市番禺大石某小区,业主们对物业公司大幅上调物管费表示不满,质疑涨价程序不透明,涨幅过高。物业公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根据相关文件,涨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涨价程序合法公开,并表示欢迎业主代表查询票选结果。
据悉,根据物价局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费上调须符合建筑物面积和户数“双过半”的原则,否则业主可对违规物管公司提起诉讼。
业主:对涨价过程并不知情
昨日,位于番禺大石金城花园的部分业主联合抗议物管费大幅上涨。业主麦先生介绍说,之前小区的物管收费标准是无电梯住宅每平方米0.61元,电梯住宅每平方米1.25元。从7月1日开始,这一标准分别上调为无电梯住宅每平方米1.15元,电梯住宅每平方米1.85元,涨幅分别达到88%和48%。
“涨幅太高了,一下子涨这么多”,有业主同时反映,对涨价的整个过程并不知情,既不知道什么时候征求了意见,也没有见到业主投票结果的公示,而且电梯住宅的电梯也一直是坏的。
物管公司:支出成本增加一倍
金城花园服务中心的金屹物业公司经理方沛称,涨价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且涨幅未超过最高限价。
据介绍,金城花园小区共有住户720户,金屹物业公司属于三级资质标准。方沛称,根据广州市物价局、房管局、物业管理协会2010年7月联合发布的《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三级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为:有电梯每平方米1.85元,无电梯每平方米1.25元,即使涨价后也未超过最高限价标准。
对于涨价的原因,方沛提出了多条理由,比如物价因素,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提升,物管“用工荒”,支出成本增加等。方沛称,原有的收费标准从2004年至今一直未调整过,而在此期间,CPI指数上涨了一倍多,最低工资标准提升了近一倍,“对于劳动密集型的物业公司对此需要多支出的成本更是增加一倍有余。”
方沛同时称,从2010年以来,该物业公司出现了严重的亏损,长此下去,将出现物业失修的不利局面,因此才做出物业管理费上调的决定,“即使是在提升收费标准后,也只能是仅仅够维持保本经营。”
焦点:涨价是否征得业主同意?
记者在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门口看见贴有一份“关于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该公告称,公司已于2011年3月到5月向业主征询提升物业管理费意见,根据征询意见结果,同意按电梯房每平方米1.85元,楼梯房每平方米1.15元,商铺每平方米4元的业主共398户,户数已过半,从7月1日开始按新标准收费。
方沛称,整个涨价的程序是合法公开的,经过了征询意见、公示、票选等程序,最后形成的意见报告也递交给番禺区物价局、房管局物管科、大石街道办等部门备案。
对此,不少业主表示质疑,业主张先生说,他希望将票选的原始投票结果公示出来,让大家清楚是哪些住户投了赞成票,哪些住户投了反对票,否则,会有暗箱操作的嫌疑。同时,也有不少住户声称并未收到过征询意见。
方沛解释说,小区内的住户中租客约占了50%,而征询意见只面向业主,可能有部分租客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他同时称,原始的征询意见选票是有留存的,而且经过备案,业主如果要查看,需要派出业主代表经过一定程序查看,由于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因此双方在沟通上一直存在问题,“众口难调”。
物管费涨价须“双过半”
有业主指出,物业公司若要涨价,就应公开收支详情,特别是广告、车位等公共经营收入,让业主都一目了然才好作判断。
据了解,此前也发生过多起小区物管费涨价的纠纷。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无论物业管理公司以什么为由头要求提高收费标准,都必须依法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并获得业主“双过半”,即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调整。
否则,小区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对违规物管公司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