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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亿房产明日拍卖开发商喊冤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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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债“子”还?珠海一宗法院执行案引起争议

  ■新快报记者 尹辉

  公司财产纠纷,“父”债也须“子”还?记者昨日获悉,珠海一宗法院执行案引起争议,某楼盘因上级公司的财产纠纷而被法院强制拍卖。明日,该楼盘即将被拍卖,楼盘开发商仍在四处喊冤。

  财产纳入股东公司被清算

  珠海中经有限公司(下称中经公司)及其股东深圳南山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南山公司)、中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经资产)、连云港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升华公司)一年来四处奔波、投诉,目的是为了从珠海市中院的执行中,保住其名下中经花园项目价值逾亿的房产。

  昨日,谈起法院的执行,中经公司、升华公司的负责人异常激动。这起备受争议的执行案,源自珠海经济特区珠辉实业发展公司(下称珠辉公司)与南山公司的一起股权纠纷案。在该案的二审判决中,省高院确认珠辉公司占远源公司60%股权,南山公司占远源公司40%股权,并判决由珠海中院按《公司法》规定对远源公司进行清算。随后,珠辉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珠海市中院启动司法清算程序,对远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在未经审理的情况下,法院以通知和裁定书的形式将中经公司开发的中经花园房产认定为远源公司的财产,纳入远源公司财产的清算范围。对此,珠海市中院曾先后组织拍卖中经花园房产。

  46套房产商铺价值过亿

  据中经花园的开发商中经公司副总经理李伟根介绍,中经公司与远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中经花园是中经公司独立开发的楼盘,不能将中经公司的合法财产作为远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为证明中经花园是中经公司的合法财产,李伟根昨日向记者提供了南山公司、中经资产向亿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中经花园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证明。据了解,中经花园项目位于珠海市人民西路与明珠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25006.3㎡,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至今登记在中经公司名下。

  中经公司故提出执行异议。今年4月19日,省高院以裁定的形式认定珠海市中院将中经花园“列入清算范围并不等于将该项目及财产确权给远源公司”。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却直接将中经花园认定为远源公司的专一财产。在珠海市中院于6月14日的裁定中,记者见到有“拍卖远源公司所有的中经花园46套房产”的字样。李伟根说,该些房产连同临街商铺价值过亿元。

  律师观点

  应先对涉事房产确权

  昨日,记者就该案采访了广州广信律师事务所的向金波律师。他认为,在执行案件中,如涉及案外人财产的,执行法院应慎重对待。

  向金波认为,鉴于中经花园所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屋登记在中经公司名下,根据《物权法》规定,中经公司对中经花园项目房屋享有产权。如对该物权归属有异议的,可由远源公司清算机构依法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并根据判决结果确定中经花园项目是否属于远源公司的财产,是否应纳入清算财产的范围。

  向金波说,法院在未经审理确权的情况下,在执行过程中以通知和裁定书的形式直接确定物权的归属,极易产生侵害案外人合法财权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