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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溃坝案首批案件开庭 家属索赔最多至92万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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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杨洪波) 轰动一时的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引发的系列赔偿案,昨日在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开庭集中审理了5宗生命权纠纷案。此次开庭,标志着这起涉案数量2499件、涉案标的3.4亿元的系列诉讼案正式拉开序幕。

  5案件合并开庭审理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以下简称“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追讨“尾矿库”溃坝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信宜市人民政府、该市钱排镇灾民、当地单位企业陆续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发稿时,信宜法院已经受理系列案件2499件,诉请标的金额共3.4亿多元。

  昨日开庭的5件生命权纠纷案,于2010年12月21日立案,原告均是死者家属,被告是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起诉称,因“尾矿库”溃坝,致其家属死亡,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后经原告申请,2011年2月28日,法院依法追加了“尾矿库”的设计、监理、安全验收、施工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为被告。

  据信宜法院介绍,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合议庭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对这5件案件进行合并开庭审理。

  家属索赔最多至92万

  此案昨日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审理,已经完成了部分庭审程序,今日将继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方围绕信宜宝源、长春设计、北京国信作为被告是否适格,是否应当追加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尾矿库”溃坝与受害人受害是否有因果关系,广东“9.21”调查组调查报告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紫金集团公司与信宜紫金公司的财产等各方面是否混同、责任如何分配,能否以相同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提出是否有依据等方面展开了质证。

  五名遇难人成秀球、邓显英、何其娇、张萍萍、刘泽谟的家属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向信宜法院提出,要求被告赔偿5名原告死亡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合计分别为580799.5元至920609.1元。

  索赔档案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00多户。

  2010年10月18日,紫金矿业公告称,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被广东省信宜市政府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95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紫金矿业公告称,信宜法院已经受理信宜市钱排镇双合村及达垌村村民就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及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索赔1167.8万元。

  2011年2月15日,紫金矿业公告称,法院已受理信宜市852名村民起诉紫金矿业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紫金矿业共同连带赔偿合计1.7亿元。

  2011年3月15日,紫金矿业公告称,信宜市法院已受理钱排镇达垌村、双合村等850名村民起诉紫金矿业等七名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请求紫金矿业连带赔偿财产损失共计7505.2万余元。

  2011年7月5日,紫金矿业公告称,钱排镇清源自来水厂及310名村民起诉紫金矿业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等7名被告,请求法院判令紫金矿业共同连带赔偿合计21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