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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管理新规定:“引导”意义大于“加压”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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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监会近日下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高了银行间资产、房地产开发贷款、融资平台贷款等业务风险权重。近期,资本充足率调控趋严,银行“补血”压力增大;但与此同时,监管层也调低了小企业贷款等业务的风险权重,引导银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同业资产和非按揭零售贷款的风险权重,其中同业资产从之前的0至20%上调到20%至50%,非按揭零售贷款则从100%下调到75%。

  对此,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由于目前同业相互持有资产比例较高,涉及关联交易风险也随之较高,本着谨慎原则,有必要调整同业资产权重。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介绍,目前,银行同业资产在总体资产的比重约为10%。“近期银行系统资金较紧,银行市场同业拆借增多、利率也在不断上浮,拆借业务风险提升。”

  他透露,“目前银行非按揭零售贷款的风险可控、业务量也不大,而按揭零售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权重调整后将有利于鼓励银行多发展零售贷款。”

  征求意见稿还将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调到150%。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目前银行房地产开发贷占比仍然较高,约占银行全部贷款业务的20%至30%。此次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调可能对银行有所压力。“房地产政策调控时间不短,力度较大,房价未来波动可能较大,房地产开发贷不确定性增大,因此,调整风险权重是有道理的。”

  目前,房地产开发贷、融资平台贷和长期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比不低,提高其风险权重势必提高银行“补血”压力,增加银行再融资需求,尤其是中小银行、城商行的资金补充压力更大。

  据银监会统计,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8%,比201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

  “目前实施的是宏观审慎的监管政策,必然会提高监管标准。”连平说,“2008年的金融危机一部分原因就是人们对系统性风险认识不足,各项监管标准要求过低。虽然风险权重上调将增加银行拨备,影响其短期盈利。因此,长期看来,提高银行业防控系统性风险是有好处的。”

  郭田勇认为,目前,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较高,可以做到风险完全覆盖,银行会感到一定压力,但不至于太大。“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银行如果觉得压力太大还可以和监管层进行协商。”

  专家表示,此次调整将引导银行控制占比较高、风险较大的房地产、地方债等业务存量,引导银行信贷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

  此次监管层特别提高了长期贷款的风险权重,其中5年期以上长期企业贷款由100%提高到150%至300%。

  宗良认为,此举表明监管层不鼓励银行发展大型项目而鼓励发展流动资金项目,而有意引导银行将资金配置到短期流动业务中去,实际上有利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将信贷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

  此前银监会下发通知,允许满足一定标准的银行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

  “在提高对个别业务风险权重的同时,监管层还出台了扶植新小企业的新举措,对小企业融资比较有利。总体而言,此次调整的‘引导’意义明显大于‘加压’”。郭田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