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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广夏管理人调整重整计划 涉及三大内容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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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银广夏(000557.SZ)今日公告称,公司管理人于2011年7月12日再次向银川中院提交了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债务人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普通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

  在债务人经营方案中,银广夏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现有全部资产,在本重整计划依法执行完毕后,银广夏现有全部资产将被剥离。重整计划拟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为银广夏的重组方。重组方认可并承诺:向银广夏提供约3.2亿元资金,依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和清偿债权等;依照重整计划规定向银广夏注入优质资产;为解决银广夏的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其它相应成本;承担因让渡股份中涉及质押、司法冻结和限售等原因产生的股份无法过户的风险。重组方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银广夏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的优质资产,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使银广夏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在普通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中,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假设银广夏破产清算,即使银广夏全部资产能够按资产变现价值约5100万元予以变现,则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0。

  为保障银广夏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提高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重整计划安排由重组方提供资金向普通债权人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调整为:每笔债权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清偿比例为100%,每笔债权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0万元)清偿比例为70%,每笔债权1000万元以上部分清偿比例为50%。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比例和清偿方式向银广夏主张权利。(李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