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王石川
【新民网评】离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已过去半个月有余,但近7成需要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至今仍未晒出“账单”,引来各界质疑之声。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舒可心18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这些部门来说,“三公账单”应该是“今天要求公布,明天就能拿出来”,他们之所以“躲闪”,最大的可能就是畏惧将“难言之隐”暴露在阳光之下。
从无到有,中央部门晒三公,具有不可小觑的制度破冰意义。遗憾的是,就目前而言,晒三公越来越具娱乐化色彩,谁先晒、谁后晒,乃至于谁是最后一个晒?谁晒得粗,谁晒得细?谁的三公经费锐减,谁的三公经费不降反升?谁的三公经费最多,谁的三公经费最少……原来很严肃的晒三公,已经演变为全民大猜谜,充满着“八卦”意味。
“乱花渐欲迷人眼”,“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为何出现这种虽热闹却混乱的态势?中央部门首次集体晒三公,经验不足,动力不大,应该是一大原因。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乃是缺乏制度性规范,没有形成严格而缜密的制度诉求,简言之,尚没有明确而细致的硬性制约,因此,该给晒三公立立规矩了。规矩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其一,公布时间。根据惯例,每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批准后中央部门就应该立马公布,不得延宕。其实,此前媒体已经披露,经财政部汇总,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2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19亿元,公务接待费15.19亿元。没有中央各部门的三公经费统计,也就不可能有三公总经费94.28亿元,换言之,中央各部门的三公经费早已统计好,只是一直拖着不公布而已。“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如果有硬性规定,必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立即公布,怎会有早有迟?
其二,详细程度。不同的部门公布粗细不一样,有的荦荦大端,有的颇细,细到人均、细到每个车辆。晒三公,没有最详细,只有更详细,为此就需要设定一个底线,即必须细到什么程度。一般来说,财政预算体系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别,不少部门晒三公只到达款的地步,而没有达到项的程度,更不要说目了。而国务院要求,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项”,其余非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类”。其实,像我们香港地区,一顿饭几个人,买个灯泡、买个座椅多少钱,都得详细列出,既然香港能做得如此细,中央部门何必甘心落后?
其三,压缩程度。晒三公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详细晒三公,民众才能更好地实现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从温家宝到公众,要求的是三公经费的压缩,而不是一晒了之,而我们看到不少部门的三公经费不降反升,相关部门的借口是“工作需要”,难道一句“工作需要”就能自证合理性?是不是工作需要,谁说了算,一般来说当然是部门说了算,但是不能你说了工作需要,公众就信以为真,若要公众信服,就详细地阐述何为工作需要,就得用事实用细节说话,由此便引申出另一个话题,如何确定三公经费?
其四,如何确定三公经费?一般来说,三公经费需要多少,完全是部门说了算;是增是减,靠的是部门自觉。实际上,这种封闭性且带有道德自觉的自我确定,弊端很大,因为公众没有真正参与。在制定三公预算时,不妨让公众介入,起码让人大代表参与其中,条分缕析地予以推敲,细致入微地予以求证。最关键的是,确定之后还应在网站上具体而微地晒出来,如果公众觉得有铺张浪费之嫌,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压缩。
其五,惩罚措施。该晒不晒,老是拖延,怎么办?该晒到目,却晒到项,怎么办?晒得不真实,弄虚作假,怎么办?再抑或,该压缩不压缩,怎么办……如果不配备必需的惩戒措施,相关部门就会把中央政令当做耳旁风,就会出现“中央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尴尬局面。事实上,一些部门故意拖着不晒三公,正是因为风险太小、成本太低,反正早晒晚晒一个样,晒粗晒细一个样,即便最后一个晒,也没什么。
“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是强调。惟有不断强化制度约束,给晒三公立个有约束性的规矩,晒三公才能最大程度地释放积极意义,最终走向民主财政、透明财政。(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