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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证券资格事务所“质检”每3年一周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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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9355家次,对存在问题的1544家事务所和3051名注册会计师给予惩戒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已实施7年的行业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与此同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同时修订出台。

  据中注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源于应对2002年美国安然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及国内银广夏等事件导致的行业诚信危机。2004年开始,中注协对全国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实行5年一个周期的系统性、全面性检查。2008年,中注协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第一个检查循环。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级注协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9355家次,对存在问题的1544家事务所和3051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惩戒,“中注协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了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注册会计师行业日益成为受人尊重、社会信赖的诚信行业。”负责人说。

  “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为提升行业执业质量,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为加强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监管,中注协将证券资格事务所的周期由5年缩短为3年,并由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在2004—200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为国家追调应交税金549亿元,调整利润总额3055亿元,调整资产总额15214亿元。每1元审计费用带来约470元的纠错成效。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为行业服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指出,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有效保障了行业全面服务国家建设。我国近年来新修订和颁布实施的《证券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商业银行业法》、《企业破产法》等都赋予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职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各级政府部门在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和转变政府职能等各项改革文件中,都借重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成为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负责人介绍,为保证系统风险检查落实到位,改革方案提出了“五个并重”的总体要求,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

  同时,围绕强化行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明确转换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事前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巩固监管制度国际趋同成果等五大改革目标的基础上,改革方案提出重点推进五大领域改革,即加强系统风险检查、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检查队伍建设、建立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方面,按照证券资格事务所、非证券资格事务所两类,实行差别化监管,对证券资格事务所每三年轮检一次,对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每五年轮检一次。在分类监管基础上,根据周期性检查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整体评价对从事H股审计的事务所每年实施抽检,对同一类别事务所合理分级,对不同级次事务所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