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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 于立霄)针对法院受理的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诉消费者唐某买卖合同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消息称,原告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与反诉原告唐某均撤回了起诉,法院已分别作出口头裁定,准许本诉原告与反诉原告撤回起诉。
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诉称:2009年,唐某在其店面订购170余万元的家具并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共计50万元,尚有货款未支付。此后,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向唐某交付了价值约200余万元的家具。
同时,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还向唐某交付了其订做的价值约23万余元的窗帘。此外,唐某以试用为理由,向该店借用价值108万余元的家具,未支付相关费用。
由于消费者唐某拒绝支付上述三笔费用,故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自唐某处取回总价值约为170余万元的家具。之后,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将唐某诉至东城法院,要求支付各类款项共计80余万元。
在诉讼中,唐某提起反诉,认为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违约,且欺诈消费者,要求北京达芬奇家具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其定金。
正在双方准备对簿公堂时,7月20日,消费者唐某却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7月21日,北京达芬奇家具公司也向法院撤回起诉。至于本诉原告与反诉原告为何突然撤诉,法院没有做任何解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