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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明确限制房价新房每平方不高于90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14: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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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袁伟华) “廊坊楼市限价了,现在应该是您最合适的置业机会。”由于不久前赴廊坊采访时留下过联系资料,记者21日接到廊坊某项目售楼顾问发来的短信,称廊坊楼市限价政策已经出台,建议记者早些确定购房意向。据称,廊坊房管部门发文建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市区中心区(政治、商业、金融中心)平均价格不得高于8200元/平方米,市区周边地区平均价 不 高 于7100元/平方米。

  一位廊坊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也是刚刚获悉这一消息,但有关廊坊部分地区楼市限价的政策其实早已有之。

  6月,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预售、销售价格进行限制。控制指标分为三档,普通住房的销售均价控制在650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得超过7500元/平方米。

  根据《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价销售的公告》显示,对于高档商品住房的最高价,将控制目标限制在11000元/平方米。这也是河北首个对房价提出具体限制目标的地区。

  彼时香河县政府相关人士表示,香河县政府对新建商品住房进行行政限价的政策,是按照河北省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统一布置进行的。在香河县政府下发行政限价通知之前,河北省住建厅已经下发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首都部分县(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此番廊坊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的主要依据仍是河北省住建厅上述通知,该通知要求环北京县(市)新建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011年1-4月份新建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

  据悉,继香河之后,此次廊坊市房管部门发文建议市区2011年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市区中心区(政治、商业、金融中心)平均价格不得高于8200元/平方米,市区周边地区平均价不高于7100元/平方米。

  新申报预售许可的续建商品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不得高于1-4月份该项目最高销售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1-4月份最高销售价格;所有项目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公布的年度价格控制目标。

  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廊坊表示今年将严格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打造规范有序楼市,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确保住房价格年度增幅在12%以内。

  在房价调控目标的确定上,廊坊分为环京县市(三河、大厂、香河、固安)、廊坊主城区(市区和开发区)、南部县市(永清、霸州、文安、大城)三个区域,廊坊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区域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香河和廊坊相继明确提出明确限价政策,被认为是为了完成房价调控目标。

  “香河最早提出限价并不意外,因为其区位实在非常特殊,但是此次廊坊市区也提出限价政策,多少有些意外。”上述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廊坊楼市北南分际明显,北部地区因规划发展较好,楼价相对较高,一批高档楼盘报价超过10000元/平方米。而南部旧城区楼价相对较低,京沪高铁站建成使用之前,南外环附近楼价在5000-6000元/平方米左右,高铁站建成后周边楼盘价格攀升,目前在7000-75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按照上述限价要求,廊坊房价将有一定的下跌空间。

  记者21日就限价政策向廊坊市房管局求证,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廊坊楼市限价政策早就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1-4月份最高销售价格。对于更详细的限价政策,该负责人表示不方便进一步评论。

  事实上,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了解到,河北确实早已开始部署环首都部分县(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位接近省住建厅的人士透露,河北省住建厅确实已经下发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首都部分县(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2011】316号,但由于通知涉及范围有限,是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发的,从文号上看,下发时间应该在今年5月20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