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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酝酿两融转正 转融通业务有望年内推出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08: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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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人士24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有关部门与市场机构沟通节奏加快,融资融券业务诸多细节正一项项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将完成“转正”、扩容标的,推出转融通业务。有关部门正就转融通业务细节征求意见,包括上市公司机构股东持有的非限售股是否应纳入融券标的范围。

  转融通方案征求业内意见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已进行16个月。在全行业中,约四分之一的券商获试点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人气较为清淡,业界一直积极呼吁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正”、扩大标的范围并适时推出转融通业务。

  对业界呼声,有关部门7月初向相关券商摸底截至6月30日的试点情况。有关部门向部分券商透露转融通方案一些操作细节,征求业界意见。

  “我们此前很少看到过类似的转融通方案操作细节。”有券商人士表示,由于转融通业务涉及银证保等多个方面,有关部门在制订方案时广泛征求意见以求稳妥。

  因此对转融通方案细节,市场曾有多个版本流传,但未获有关部门确认。“曾有初步的转融通方案提交,但有关部门把关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在最近征求意见后,明显感觉方案制订工作加速,有关部门期待转融通方案能最终敲定并择机公开征求意见。”

  对转融通业务推出的具体方案,消息人士表示,证券金融公司筹备多时,但目前尚未正式成立。多家券商人士表示,自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推出以来,至今尚未接到最终的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预计,此次摸底调研和征求意见结束后,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业务工作将见分晓,年内推出转融通业务几无悬念。

  机构股东非限售股进入视野

  分析人士表示,业内最为关注的一点是有关部门在调研方案中对融券来源做出的一条规定,“按照这条规定,如果未来转融通业务正式推出,上市公司机构股东有可能成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人,把除限售股外的证券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如果这一规定能够落实,将极大丰富融券标的证券来源”。

  目前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开展全部依赖券商自有证券,常常出现一券难求情况,因此,业界一直在积极呼吁推出转融通方案。在一般概念里,所谓转融通,就是由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此前业界对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主要集中在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证券上。

  “上市公司机构股东有动力将持有证券进行融券。”对上述细节,有市场人士认为,机构股东持有的证券几乎是“压箱宝”,持有年限长、轻易不会进入市场交易。如果上市公司机构股东在不影响其持有目的的同时,将这些基本处于冻结状态的非限售股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将轻松获取低风险收益,极大活跃融资融券市场。

  市场人士表示,这一规定是否最终被纳入转融通方案还待考量,“毕竟此举将扩大实际证券流通量,给市场带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