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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江:落马皆因“朋友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10: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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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身为中国电信行业的“巨头”,张春江给身边人的感觉,并非唯利是图之人,其行事风格也向来谨慎。

  7月22日,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因受贿746万余元,一审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作为30年来中国通信领域唯一被定性为个人严重违纪的副部级官员,张春江落马,撕开了“垄断”色彩浓厚的电信行业的隐秘一角。

  梳理张春江案,其大学同学宋世存、多年好友张锐及其妻,是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人。三人与张结为利益同盟,通过朋友“关系”,寻租致富。

  案发落马

  张主动向中纪委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表示随时接受组织调查。

  张春江,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2009年12月2日,张春江的好友宋世存被河北沧县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张春江与宋世存的“借款”单据、银行账户汇款记录、别墅房款交纳凭证等重要证据浮出水面。2009年12月11日,张主动向中纪委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表示随时接受组织调查。2009年12月25日,张被中纪委双规。

  早在2006年,中纪委就曾调查过张春江在昌平区香堂村的一处房产,该房产是张为其母亲购买的一处小四合院,被人举报。此事最终不了了之。3年后,张再次进入有关部门视线。

  亲密朋友

  在张春江的仕途早期,宋世存扮演了重要角色。

  1984年,宋成为时任邮电部副部长吴基传的首任秘书。在张春江的仕途早期,宋世存扮演了重要角色。吴基传上任后首次到大连考察时,在大连市邮电局下属电信中心局当局长的张春江被安排一同接机,张春江以突出的业务能力受到吴基传赏识。此后,张一路顺利升迁。

  1991年,宋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查,后获刑4年。

  1994年出狱后,宋世存下海经商,第一笔生意,他就让张帮他联系手机销售业务,赚了100多万。2003年,宋在香港注册了力晋公司,代销UT斯达康公司的小灵通手机。2006年左右,小灵通手机市场萎缩,UT斯达康欠宋1000余万元的提成款未能支付。后张春江出面,UT斯达康支付宋80余万美元。据相关材料显示,自2003年至2007年,中国网通集团从UT斯达康公司,采购了价值达95亿余元的通信设备和通信终端。

  权力掮客

  张春江事先得知了杨蕊宁的阳光加信公司的广告语“中国网——宽天下”,表态创意不错。

  熟知张春江和宋世存亲密关系的人,找到了一个和“垄断”的电信业做生意的便捷之道——找宋世存帮忙,通过张春江“打招呼”,几方各得其利。曾找宋世存帮忙的相关人员在证词中称,因宋世存在电信行业人脉广,其公司就与宋签订协议,由宋帮助联系业务,宋拿佣金。“宋世存经常提起和张春江是同学,关系非常好。”宋世存给张春江的回报是一种长期的感情和金钱投资。宋世存曾多次对张说,“需要钱就找我”,但张春江“并不会马上去要”。张春江到北京任职后,其在大连时的好友张锐在生活上给予不少帮助,两人关系密切。“这些年,张春江一直在电信行业当领导,我也经常让他出席我生意上的饭局,虽然什么事也不说,但张的身份对我帮助不少”。张春江被控与张锐及其妻子杨蕊宁的“生意往来”仅有一笔,即网通公司的形象广告招标。张春江事先得知了杨蕊宁的阳光加信公司的广告语“中国网——宽天下”,表态创意不错。这个广告,让阳光加信公司在3年时间内从网通公司获取了2.5亿元的广告费。

  收受好处

  宋世存说,张春江曾对他说,他沾上房子就倒霉,中纪委一直因房子的问题查他。

  检方指控的张春江收受的宋的好处,主要有4笔资金和1幢价值283万余元的别墅。

  2003年春节前,张春江在家中收受宋世存人民币20万元。2006年4月,宋将20万美元汇入张妻姬蓉的账户,帮助解决其儿子在国外读书的费用。(张春江案发前,其与张离婚,据记者了解目前姬蓉并不涉案。)2007年9月,宋给张春江的老部下兼情人王晖支付人民币2万元手术费。2009年,宋世存给张母解决10万元医药费。

  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张春江在2004年收受的一幢由宋世存购买的别墅——大兴区庞各庄镇的丽水佳园A20。张春江给了宋近50万元,宋出其余部分,并出资对别墅进行装修,并购置家电,前后花费300余万元。案发前,张春江将别墅退还给宋世存。宋世存说,张春江曾对他说,他沾上房子就倒霉,他住的房子被人告过豪华装修、超标准住房等,中纪委一直因房子的问题查他。

  张锐方面,2004年,张锐购买了一辆丰田佳美轿车给姬蓉回国时使用,平时则放在张锐公司的车库里。2008年7月,张春江和姬蓉离婚后,张表示想帮姬蓉买房子,张锐夫妇以“借款”的名义送给张春江250万元。

  为情所困

  “这表明张春江主观世界里,并不是拜金主义”。

  张的律师周新广举例称,网通上市时,管理人员共获得了1.47亿股期权,张春江本人获92万股期权,但他主动将期权上交。“这表明张春江主观世界里,并不是拜金主义”。

  有接近张案的人士表示,2004年左右,其任职网通公司总经理时,分别下发《致各省通信公司主要领导同志的一封信》和致系统内部各位同志的信。信中表示对于一些声称是其朋友、同学、亲戚的人向企业推销产品时不要理睬,信中还提到其弟弟和妻子姬蓉的哥哥与通信行业有一些业务往来,希望各公司不要与他们有任何经济往来。但张春江依旧因“朋友之情”落马。

  律师周新广认为,张春江只是基于老同学、老朋友的面子,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行与方便,“并非只为谋利无视法律,无视原则”。

  (据《京华时报》)

  人物档案

  张春江:1982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1999年41岁时成为信产部副部长。2003年5月,中国电信产业重组,张走马由小网通、吉通合并而成的新网通一把手。在位5年,力推网通整合上市。2008年5月,电信产业再次重组,张调任中移动党组书记、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