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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孙宇) 今天上午,北京市消协公布防紫外线功能晴雨伞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有8个标注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产品不具备该功能。
市消协表示,部分制伞企业用普通雨伞冒充防紫外线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日前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的样品标价从20元至500元不等,涉及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5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5个品牌的晴雨伞。最集中的问题表现在有8个样品不符合伞面防紫外线国家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32%,其中不乏售价较高的产品。
现场专家介绍,有些生产企业对防紫外线产品概念不清,对标准的相关要求不了解;还有个别企业以假充真,使用普通雨伞面料冒充防紫外线面料欺骗消费者。
●消费提示
防紫外线性能 深色面料效果好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不应盲目购买昂贵的晴雨伞产品,晴雨伞的价格和产品质量并不成正比。同品牌、同货号、同面料的产品,深色的防紫外线性能比浅色的好,消费者可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选购。
此外,消费者购买晴雨伞时要注意检查产品是否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并留存产品吊牌、包装和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个不合格防紫外线伞品牌
品牌 生产、经销单位 不合格样品
宏达牌 厦门宏达洋伞工业有限公司 货号8191
Happy rain牌 深圳市海德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货号M05102
ELLE牌 上海瑞冠服饰有限公司 货号10SEP-22-003-2500
拉贝尔La Belle de nuit牌 上海郁柏服饰有限公司 货号ASYL-22-406-5500
V.FRAAS牌 北京博润商贸公司 货号2442021-14
罗密欧牌 杭州萧山河庄天云伞厂 货号303
MIINE牌 广州市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 无型号样品
沪丽牌 上海沪丽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货号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