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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天潘
【新民网评】 据《青年报》报道,按照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门本该在6月底前交出答卷,但又一个月即将过去,仍近2成是白卷。
公布“三公经费”,可谓的一项意义重大的政治举措,甚至可以视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具体举措,对我国的财政公开透明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推动,也同时是打造阳光政府,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有力保障。
但就是这样意义重大的举措,却遭遇了诸多软抵制式的尴尬,比如在公开上使用拖延战术。其实,今年3月以来,国务院就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尽快公布“三公”(公务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规定,7月1日前各部门应公开三公费用,但距国务院规定的最后期限过了20多天,居然还有两成的部门对此毫无动静。而在最后期限之前公布的只有科技部。
因此,这样的一个挤牙膏式的公布过程,与公开账本的内容细节的各种不同一样,本身就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面对这样的拖延,不禁要问,难得就没有相应的惩戒机制与措施了吗?从现在的进展来看,面对中央各部门的软抵制,并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去约束,从而就造成了现状仿佛将三公经费变成了一项“上级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的尴尬,什么时候公布、公布到何种程度全看各部门的心情,这就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到底如何形成一个最基本的监督机制,去破解这样的局面,使得“三公经费”的公开公布,能够实至名归,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出来。
事实上,要真正遏制“三公消费”现象,监督是重要的,不能只通过政府部门的自觉自悟与自身监督,而是必须引入外部监督。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个部门的“三公消费”的预算、决算,必须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批,而且预决算应该详细透明,随时准备接受人大的质询。二是每年坚决公开“三公消费”的一些预算的详细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对一些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的部门要实行问责机制,如果没有什么理由拖拖拉拉不公开,或者是公开的数字不太真实,必须要问责,如此才有警示作用,将“三公经费”的公开更加制度化起来。
此外,应该要有更多的人意识到,政府预算公开,实现人民对预算的参与和监督,其实是民众参与政治的一个实际步骤,公共预算远不仅仅是简单地分配政府资源的工作,它们还是塑造公共生活、国家制度、公共与国家关系的文化建设。老百姓的钱怎么收、怎么花,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博弈,建立起这种制衡的权力非常重要。所以基于此,开放公众的预算审查(事前而非仅仅是事后的监查)也势在必行。人民对政府预算的权利,首先是审批,其次才是监督,如此,才能真正地使行政权力运行时时处于人民权利监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