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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日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证实,经过多年筹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快8月挂牌成立。上市公司协会将通过自律性组织架构加强上市公司的自我约束力,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
中国基金业协会筹建工作也已启动,正紧锣密鼓进行中。加上已经成立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将通过这四大行业协会,构建起涵盖整个资本市场的自律监管体系。
上市公司协会破茧在即
在年初召开的“2011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要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推动成立上市公司协会和基金业协会”。
实际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筹建工作已有多年。早在2007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将证监会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提出,“上市公司成立自律组织,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为此,证监会成立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建处”,负责上市公司协会的筹建工作。
虽然全国性上市公司协会到现在还没有成立起来,但已有不少省市成立了地方性上市公司协会。今年5月,上海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它是在吸收合并上海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的基础上成立的社团法人。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在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上海证监局,同时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开展相关业务。协会的会员主体是在上海注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在上海证监局备案的拟上市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证券主管单位认可的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成立全国性的上市公司协会,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促进上市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有助于不断加强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协会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桥梁,促进相互交流,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基金业协会启动筹建
除了上市公司协会即将挂牌,基金业协会的筹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基金行业的自律监管原属中国证券业协会,协会下设基金公司会员部,为基金业服务。
近几年来,基金业快速发展,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更趋于差异化和专业化,基金业要求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基金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拟把非公募基金纳入监管和自律管理范围,对基金业自律管理的职责将扩大,工作任务将更艰巨。
为此,证监会已原则同意成立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筹建工作已经启动。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已经在《章程》中取消了基金公司依法入会的规定。
在证监会6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就已经为基金业协会的“登场”预留了“舞台”。《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加入基金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成立和筹建,表明证监会正在强化行业自律监管。
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近年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处理好“加强监管”和“放松管制”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市场能够办的事情,交给市场自己去办。它要求证券业协会等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良性互补和有机互动,降低市场监管成本,提高市场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