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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 哪些保险赔付?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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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意外事故发生时,人们总会想到防范风险的工具——保险。“7·23”动车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导致39名乘客遇难、192人受伤。在这一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哪些保险能为当事人进行赔付、究竟能补偿多少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乘客购票乘坐火车自然会获得强制性保险的保障。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均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强制缴纳的保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不过,这一责任险对运输的时间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限定,如铁路旅客持有效客票自进站加剪后开始至到达终点站缴销车票时为止,遭受非自身责任的外来剧烈及明显的意外伤害(包括战争所致),主要分为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第三人责任和不可抗力。

  随着铁路交通的发展,对旅客的赔付项目和额度也进行了增加。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也就是说,在没有投保商业人身险的情况下,旅客在乘坐火车期间能从政府部门获得17.2万元的赔付。不过,“7·23”动车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际情况赔付每位遇难旅客总计50万元(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

  除了政府部门的赔付外,在“7·23”事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均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理赔活动。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在受伤和身故的旅客中确认出自己的客户,如中国人寿已确认公司出险客户20人,其中受伤14人、遇难6人,预计涉及保额103.5万元;中国平安确认出险客户23人,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中国太保已确认公司出险客户15人,其中受伤10人、失踪1人、遇难4人。此外,泰康人寿确认4名客户遇难、新华保险初步确认1名客户遇难、阳光人寿确认1名客户受伤。

  那么,保险公司的哪些产品可以对遇难或受伤的客户赔付呢?“只要与身故责任相关的寿险、意外险都可以发挥作用,医疗险可对受伤旅客的住院治疗进行补偿。”一位保险专家解释,寿险、意外险都会对遇难客户的家属进行赔付,且多份保险的保额将实行累加计算。

  例如,中国平安理赔人员经调查确认,一位遇难客户同时拥有平安寿险、平安养老险和平安银行信用卡附赠险3份保单,涉及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累计保险赔付金额34.8万元。中国太保已为两位投保“安贷宝”意外险的遇难客户家属赔付共计25万元。

  不过,特定责任的意外险很可能对动车遇难客户拒赔。因此,该专家提醒,在购买意外险时也应该仔细阅读责任范围。通常情况下,综合意外险、旅游意外险均会对乘坐动车时出险进行赔付。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遇难,住院医疗险、津贴补贴险将不发挥赔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