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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演苏:倡导投保人选择综合性的意外险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1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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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人们对意外险关注度显著上升。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今日在网络上就当前网民关注的意外险热点话题发表看法。(查看本次微访谈更多内容请关注:郝演苏谈出行意外险选择及理赔)

  对于本次事故中部分商业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低的现象,郝演苏认为此次事故理赔金额较低使保险业很尴尬,保险公司忘记了以保障为主、理财为辅的保险经营原则。他建议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只有理财产品而无保障产品的客户应当重点安排保险保障计划。针对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大都突出理财功能,而忽略保险的真正的本意。郝演苏表示,无论是投保人还是营销员,在安排保险时首先要落实保险保障计划,然后才是理财安排。所以,一个家庭或一个个人的第一张保单应当是保险保障型的产品。

  此外,受动车追尾事故影响,一些保险公司趁机推出“高铁险”,每天不到1元钱的保费就可获得高达50万元的保障。对此,郝演苏表示,投保人还是应该选择综合性的意外险,因为无论是坐高铁、飞机还是轮船,通过综合性的意外险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对与经常出差的朋友来讲,商业保险的保额设计是考虑到投保人的财务能力作出的多样化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通常而言,在保险责任相同的情况下,保额越高需要支付的保险费就越多。

  热点话题摘编:

  问:十几元的短途绿皮车硬座票与上千元的高铁商务座保额都是2万元,但却都是按票价2%向铁路部门交的保费,这是不是不太合理?保额是不是应该根据保费不同而有所不同?

  答:所以,铁路部门应当说清楚其保险费是基础票价的一部分还是附加,如是附加就存在侵犯旅客权益的情况,应当予以取消。

  问:购火车票时,铁路部门售票员是否有义务就保险条款做详细说明?

  答:理论上售票员有义务讲解车票中的保险问题,但现实情况似乎并不允许,因为讲解过程容易影响他人购票。但铁路方面应当在旅客休息室或售票处进行相关公示是可以操作的!

  问:遇险后要求赔付的凭证是什么?车票么?如果火车票不见了,铁道部没留底,根据什么赔偿是否可以赔偿?

  答:乘坐交通工具遇险以后,向承运人索赔的重要凭证是车票及其他可以证明乘车的人证或物证。可以找同行旅客作证,也可以在事故现场查找遗体遗物等。

  问:一般我们普通百姓出游,远程的话,保额得多少才行啊?

  答:保险金额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安排,例如有无房贷车贷,有无供养人口,目前的生活水平。其中的因素很多。可以向保险公司直接询问,但其中的要点必须把握,首先要做好保障安排,然后再考虑保险理财的问题。